为使“发型沙龙”进一步正规化,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势态,充分调动每一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创造一个能最大程度体现公司和个人价值的工作氛围,本着让投资方和员工权益都得到充分保证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须穿戴工衣、工牌、保持干净整洁的仪表。
二、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休息时间不得在店内逗留。
三、员工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相互聊天、嬉戏、打闹、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吃零食、睡觉、看报刊书籍等)。
四、员工在营业时,发生技术失误(如叫错牌,没下牌等),造成不利后果,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五、员工在上班时要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各司其责。
六、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主管人员的同意后方可外出。
七、员工在为顾客服务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礼貌用语,面带微笑,正确回答顾客提出的相关问题。
八、员工在为顾客介绍服务项目时,应讲清价格,认真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被顾客投诉,或因未讲清价格而造成顾客拒绝服务等情况时,责任由当事人承当。
九、助理站门时,应按规定自觉遵守,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并保持仪表端庄,不得将手放在衣袋内或东依西靠。
十、顾客光临或离去时,站门员工应主动为客人开门,对待客人要主动热情,称呼得体。
十一、除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使用为顾客提供的便利用品(包括一次性水杯)。
十二、工作时间员工不得会见亲友,不得使用店内电话打私人电话,一般情况,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传达。
十三、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注意防火、防盗、在店内拾到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物应主动交给主管人员处理。
十四、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帮助,严禁在店内或宿舍里吵嘴、打架。员工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在宿舍里留宿他人。
十五、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30天向主管人员送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生效(春节前60天不受理辞职请求),否则不予结算其工资。
十六、员工若严重违纪,本店有权终止与其的雇用合同,并不予任何赔偿。员工在离店前应退还店内财物(如工衣、工牌、宿舍和工具箱的钥匙、专业资料等),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十七、员工应服从主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共同搞好店里的工作。
以上条例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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