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科学、软硬指标相结合的评比办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优秀工作人员,通过评选活动,明确医院价值导向并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带动作用,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努力方向,改进医院管理工作,推动医院文化建设,促进医院整体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活动需要,成立评优委员会,具体如下:
三、评选范围
1.至XX年12月31日院龄满1年以上的所有在岗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管理人员(科主任、护士长)担任所在岗位管理职务1年以上,目前仍从事管理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
3.各部门副职参加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加管理者评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年度优秀员工
1、有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
2、发生服务质量重大事件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反院规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全年病假期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教学分不合格的。
四、奖项设置
1.优秀医生
2.优秀护士
3.优秀管理、医技、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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