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地址及出租范围
1.1甲方同意将位于物业(包括外墙、楼顶、公共阳台、公共通道及设施,详见附平面图)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自愿条款
2.1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是在意识清醒、无欺诈、胁迫等情形下自愿签注以下协议
第三条租赁期限、定金及租赁费
3.1租赁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伍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1日止
3.2定金
在本合同签订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定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在乙方信守本合同的前提下,租期届满,乙方付清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且由甲方确认乙方完好交回租赁场地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乙方出示的定金或押金收据无息退还定金给乙方。
3.3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3.3.1第一年(即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为¥18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元整/年。第二年(即20xx年5月1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为¥2,00000/年,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年。
3.3.2自合同生效第25个月起,每年递增5%租金
3.3.3以上租金均不含税,不含但不仅限于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4乙方应在每年7月的第10日前缴付本年租金的50%给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每年12月的第10日前缴纳余下的租金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5特别约定:若乙方在租约期内的3月至6月开设公司,则需在当年6月30日前向甲方额外缴付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6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水电费由乙方按独立水电表统计数量,电度电价为:元/度,水费为:元/吨。由乙方按时直接缴交给甲方,因乙方迟缴、不缴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得到甲方的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人民币):
租赁期限:
缴款日期:
第四条劳动用工
4.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依法用工,由乙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因乙方与其聘用员工发生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税收费用
5.1乙方自办理证照,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5.2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收到乙方费用后向乙方开具收据,如乙方需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提供正确有效的开票信息,且甲乙双方的所有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拥有所有权。
6.2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有依本合同规定收取房租权利。
6.3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房屋以及其他设施。
6.4甲方应协助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及其他设施。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
6.5甲方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满1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押金,押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与实际损失的差额由乙方补足。
6.6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限期乙方迁出,有权要求乙方按日租金的3倍按日缴交占用期租金,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30%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在租赁房产内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也必须在乙方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经营。如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
7.2在合同期内,对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拥有使用权,有依合同使用房屋及相应设施的权力。
7.3合同期间,乙方应维护租用范围内所有设施,若乙方损坏房屋设施和设备,须承担相应维修及更换费用
7.4合同期间,乙方负责防火安全,乙方签约人是租赁范围内的安全防火责任人。须维护租赁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并保持房屋的干净整洁和通道畅通无杂物。
7.5乙方负责经营问题。乙方负责租用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7.6乙方有义务保证其职工等所有人员的安全,因乙方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人员安全问题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乙方有义务按《环境噪音管理规定》安排学生教学活动,避免噪音扰及邻居,避免纠纷
7.8乙方不得以甲方财产作抵押担保。在未经甲方允许下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及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定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9如乙方需于租期届满后继续租用房屋,需于租期届满之日起前3(叁)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与其他有意承租人意愿支付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续租达成协议的,可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应于合同规定时间前向甲方缴付各项费用。乙方不按时缴付租赁费,(以甲方银行展户的实际到账日期为准)除须交齐外,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赁费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停水停电,逾期天未交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物业,定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8.2租赁期间,若甲方中途不再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或甲方不信守本合同条款,乙方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除返还租赁费预交期间的剩余金额外,还须赔偿相当于双倍定金之金额给乙方
8.3本合同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将租赁房屋内的财产搬离,如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租赁的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滞留在甲方房屋内的所有财产视为乙方放弃
8.4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免责条款约定
遇到下列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补偿。
1、如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政府或开发商征收拆迁,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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