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创建省首届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合肥市创建省首届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合办[ ]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提升市民整体素质为目标,整合全区各方面力量,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二、工作内容:
1、区文明委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会后,各责任单位召开再动员大会,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再发动工作。
2、二月中旬起,在蜀山报开辟“争创文明城市”专栏。加大全区争创工作的宣传;宣传部新闻科根据区文明委每个阶段创建工作部署与市级新闻媒体呼应,加大宣传全区争创工作动态及争创中的好人好事;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争创活动,主动与市、区新闻媒体联系,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宣传氛围。
3、二月中旬起,区国税、地税、工商、公安、卫生(医院)、劳动、民政、市容、计生等窗口服务单位,在服务大厅或显要位置制作争创工作宣传标牌,并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各镇、街道,各社居委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或显要位置制作争创工作宣传牌,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宣传争创内容,并定期更新内容(2-6月,每月更换一次)。
4、3月底前,各镇、街道在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墙体,各驻地单位和居民小区显要位置制作宣传标语,让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5、2月份起,区科协、文化、教育、司法、卫生部门,以争创省首届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并制作展板到各社区巡回展出,展板巡展进社区覆盖面达到80%,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达到70%,确保居民对“四进社区”活动的知晓率>70%。
6、2月份起,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道,各社居委,各文明单位,把争创省首届文明城市工作内容纳入文明学校教育内容(2-6月,学习2次)。
7、结合学习型城区建设,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倡导“五学一推广”活动,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
8、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活动,普遍提高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确保居民知晓率≥75%。
9、区建设局、市容局,各镇、街道,督促各建筑工地制作宣传标语,争创知识宣传挂图,张挂施工现场,利用工地外围墙和脚手架等设施,书写、张贴创建宣传标语,并组织工人学习文明创建有关知识。
10、区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校,立即启动教育信息网、校园网反复宣传,利用广播、升旗仪式、校会、班会等层层发动,确保学生知晓率达100%。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向其父母和爷爷奶奶宣传,以扩大覆盖面和知晓率。
11、区政府信息中心利用政府网广泛宣传全区争创工作动态和好人好事,2月上旬起在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争创宣传标语。团区委利用共青团网深入宣传全区争创工作,并组织大中专学生和青年志愿者进社区、上街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12、各单位、部门继续深化“四乱”整治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力度。
13、各单位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大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教育,积极构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督,倡导诚信。
14、区文行办督导全区各行业单位积极开展争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努力做到规范高效,群众满意。
15、各单位在争创工作中注重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区文明委将各单位争创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每月创建考评。各单位要认真细化任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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