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贵方于年月日与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因贵方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合同内容,严重违约,导致我方蒙受巨大损失,所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供货合同。
现向您函告如下: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第一条之约定,买方所供货物与合同内产品规格和型号不符;根据《买卖合同》
第二条之约定,用于贸易结算,必须带检定证书。
您公司并未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实施,基于以上原因,我公司正式通知您解除您于——月——日与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同时我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您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
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