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乙方对甲方位于愿意续租,合同期内乙方(不允许经营饮食业外)可以经营其他业务,也可以转租,转让,但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订立新的合同。
第二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
租期从月月仓库房490号租金每月(,每月1日支付当月租金,乙方应当妥善保存好收据(收条)备查。
第三条:押金及各种税费
为了保证合同全面履行。签订合同时,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房屋维修、房屋租赁税等各项税费乙方承担。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城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终止后经甲方验收认可三天内退还押金。
第四条:通知条款
1、 双方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时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续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在10天内订立新的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一方违约时赔偿另一方5000元经济损失;
2、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租金,每延迟一天处以1%的滞纳金,延迟10天以上视为恶意欠租违约处理。
第六条:其它事项
1、乙方在租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和店面房屋使用安全,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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