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 __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 职务________ ____
承包方(乙方):_ ________ _
地 址: 邮码_ ___ 电话_ ____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 _ 职务_ __ 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政府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__
3、工程编号: 施工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4、承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室内吊顶、墻面、地面、柱面,至竣工验收和验收备案; 甲方提供装修材料。
5、承包工程期限 年_ _月_ _日开工,_ _年 月_ _日竣工,最
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6、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 ____人。
第二条工程承包费
1、以平方米固定单价包干:/平方米,建筑面积:约(最终建筑面积以决算为准)。
2、此单价为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含工程所发生的所有材料费,乙方所有工资、人工费、劳务管理费,机具费,低值易耗器材费,小型机械费,乙方单位与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必须的商业保险费,材料保管费,上下车费、现场加工费、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不可预见费(如工程停水、停电、待料、设计变更等因素)资料费、技术资料整理费、税金等至竣工验收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依据国家颁发的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与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全部达到合格。
2、乙方进场后必须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包括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或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现场施工, 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发现不合格材料用于现场施工, 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做好施工前质量技术交底和施工监督及自检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及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质量监督站进行中间及竣工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监理及甲方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监理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条 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1、 工程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经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装修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提供机具及对材料进行保管,做好现场材料、设备防湿防潮工作,保证其质量。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对甲方提供材料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和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超出定额规定限度的材料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乙方对到场人员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根据现场需要配备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乙方应搞好卫生工作,做好疾病防治及防暑降温工作。
5、乙方须为承揽工程而组织的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技术及熟练工人及其投入工作的所有人员购买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所规定的有关劳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并自行承担施工中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全部经
济及法律责任以及工程中出现的工伤和所有的病、伤、残、亡事故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为承担工程而组织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及其投入工作的所有人员系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第六条 现场管理
1、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
2、乙方工程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必须到岗,现场劳动力数量符合进度要求。
3、现场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及甲方人员管理,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七条 施工机具
各种工具、机具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甲方将给予奖励。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按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实施施工。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及合同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隐蔽工程必须验收签证,有试压、试水、抗渗、绝缘测试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乙方负责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竣工验收前将肆套完整的整套资料交甲方相关资料管理人员。此项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且乙方应为甲方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条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该工程的性质,付款按照 进行支付;
2、工程费余款的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完成且完成备案后 日内支付至工程款的 %。
3、在保修期( 年)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自行组织人员维修,费用按双倍从保修金中扣出,且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4、余下工程保修金(5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贰年内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与赔偿的情况下,自工程竣工验收日起满贰年后一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 ¥ 元/天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足额赔付。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工期违约处理。
3)、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及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足额赔偿;并按造成经济损失的 %处以罚款。
4)、安全文明:乙方施工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5)、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离现场,否则按逾期按按工期违约处理。
6)、乙方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7)、乙方若存在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合同中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其解除合同通知自发出<含电话、传真、邮件、特快专递等>之日起生效)。
8)、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甲方不承担费用。乙方自行合理安排劳动力,否则造成损失自己承担。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七日以上由双方协商。
本合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双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顺延,费用协商解决,乙方自行合理安排劳动力,否则造成损失自己承担。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特殊情况除外)。
4)、因甲方原因,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0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 廉洁条款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廉洁约定:
1、乙方单位与人员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含红包、回扣)。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合同中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
2、乙方单位与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单位与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单位与人员索贿,乙方单位与人员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合同中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 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业主及甲方财务各执一份。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双方盖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项下业务的资质、资格证明;
2)施工图纸;
3)会审记录;
4)设计变更及相关说明文件。
5、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款、甲
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6、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合同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乙方无违约与赔偿的情况下十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保证金。
甲 方:(公章)地 址:法 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乙 方:(签字、盖章) 地 址: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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