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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先进事迹

2024-03-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号《关于开展xx县中小学、幼儿园隐患大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中心校决定在全小学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xx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中心校校长)

   (中心校书记)

  组 员: (中心校副书记) (中心校副校长)

   (工会主席) (副校长)

   (后勤主任) 各村校校长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用火安全。

  A、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校园内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要有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制度;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D、天气渐凉,生火取暖时,要注意火炉的安全排查,火炉旁不许有易燃物,严禁带火倒灰。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A、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B、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C、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D、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A、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B、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C、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A、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和出入公共通道进行疏导,杜绝伤亡事故。

  B、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8月3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采取自查、整改与教育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校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学校要根据排查和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中心校。

  (二)中心校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将按照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学校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挂账督办,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逐级复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迎接教育局督导检查(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校要在9月1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中心校,办公群共享里。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中心校抽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各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学校的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完整闭合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又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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