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高校名称)
丙方:(学生签名)
为了给广大软件及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提供广泛实习机会,为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模式,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共建“西安软件人才培养基地”,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的
1、密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扩大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实习的机会。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新模式,构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
3、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企业与大学在就业招聘、产品研发、成果转让、技术培训等方面更广泛的合作。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的实习种类为毕业实习,面向即将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时间为3个月以上。
2、乙方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在相关年级和专业的本科或研究生里,选派一定数量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学生到甲方基地进行实习,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决定。
3、实习期间,甲方与丙方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丙方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不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因乙方或丙方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实习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做好相应的安排和评估证明。
5、实习结束,甲方应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对丙方实习期间表现的综合评价和鉴定工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实习期间,积极指导丙方,并对品行优秀、表现突出的实用型人才创造优先就业机会。
2、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调整丙方实习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3、根据乙方推荐的实习生名单,及其相应原始资料,有权对乙方推荐人员作最终审核评定,并及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4、在实习过程中,有权对学生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实习学生出现下述情形:
(1) 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 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
(3) 造成甲方人员损伤或财产损失的。
甲方应及时书面通报乙方,并视具体情况有权对丙方予以警告、照价赔偿、罚款、立即终止实习等不同程度处理。
5、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有权将丙方的违约违纪行为向乙方通报。
6、提供丙方完成实习项目所必需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和教材资料,确保实习项目顺利进行。
7、负责对丙方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并提供必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协助丙方完成实习项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安排专门的联系人员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商解决办法。
2、根据甲方提供的实习鉴定表现,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给予丙方相应学分,以及安排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相关事宜。
3、在学生中公布甲方实习基地的相关信息,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报名工作。
4、组织考题统一测试,考题由甲方提供,根据测试结果和学生历年学习情况,筛选出一定数量品学兼优、理论和实践知识扎实的大学生,并将该学生填写的考卷、历年成绩单等所有相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5、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管理,加强实习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实习生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的指导安排下,丙方享有在甲方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和学习机会。
2、如遇到与甲方沟通困难的情况,丙方可透过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或要求。
3、若丙方对甲方的实习鉴定有疑问,书面向甲方反应,或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诉,由乙方向甲方调查情况。
4、实习前期,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乙方完成实习报名、资料填写和准备、实习生甄选等相关工作。
5、丙方须保证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的连续性。
6、丙方应及时优质、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明之处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系沟通。
7、丙方有责任保证不泄露、窃取甲方的技术、信息等相关材料,以及入驻甲方基地的企业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书》,遵守甲方基地的保密制度。
8、在实习结束时,丙方应及时将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工具、技术成果资料及其他介质一并归还给甲方,但经甲方同意、出具书面证明的论文撰写所需软件、数据等各种信息,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存储和妥善保留。
9、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组织机构
1、甲方指定专人分管此项工作,乙方由学院指定实习联系人员,与甲方共同合作实施本项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2、甲、乙双方的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保密协定
1、甲、乙、丙三方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等机密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图纸、参数、技术数据、各种形式软件以及其他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等),如果泄密,按《保密协议书》具体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丙方只能将甲方书面同意的、属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技术信息及资料(保密信息除外)用于毕业设计与论文方面,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八条 合作期限
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1、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3、甲、乙、丙三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西安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丙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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