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工程期限:
监理范围:
监理内容: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签定的监理服务费为:
本合同签订后业主先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 50% 计 万元整(¥ 元)给监理单位,其余部分根据工作进度拨付。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为有效期,验收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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