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校园及周边治安巡查管控情况;校园交通、消防、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情况;涉校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精神病人、涉校涉园涉师生矛盾纠纷等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及防范自然灾害事故情况;年末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师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重点
1.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校园运行安全。
2.消防安全:以食堂、图书馆、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食品安全: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贮、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季节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防范:一是结合冬季容易发生燃气事故、节假日期间容易发生食品卫生事故等季节性特点,检查各项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着重检查学校用水、用电、用气和学生上下学、外出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管理情况;二是着重检查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雨雪冰冻灾害等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各项应急预案、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学校实训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训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训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训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自查
各单位自查时间为20xx年1月10日至15日,要求各单位在寒假前对本单位的交通、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高空作业防护、电梯年检及安全运行情况;危险点控制管理情况;机械设备完好情况。各单位对本单位自查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学校综治办。
(二)抽查
时间为20xx年1月16~17日。学校综治办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为期两天的抽查,针对检查内容和重点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情况。
(三)督查整改
时间为20xx年1月22日~2月25日。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整改,结合本地、本校和季节特点,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加强对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严格做到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排查
学校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和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渠道,创新安全教育的理念与思路,结合期末和开学“安全教育周”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墙报、宣传横幅、警示牌以及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节假日期间要通过“校园网”、 “校讯通”等方式向家长和学生发出安全提示信息。
(三)切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春节、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全面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五)注意总结,及时反馈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总结于20xx年3月5日前报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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