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沅陵县靶场路号一层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结构为砖瓦结构。层高为一楼,建筑面积99m2。
2、价格及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即人民币250000元,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3、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帐之日起1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确定的期限之日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违约金5万元,合同继续履行。
4、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5、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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