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深圳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贵单位承建 海南儋州沙盘模型底座 施工,具体工程委托约定如下:
1、工程范围: 海南儋州沙盘模型底座
2、施工依据: 配合营销部顺利开放
3、工期: (填写工期及开工日期)
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82293.16元(人民币:捌萬贰仟贰佰玖拾叁点壹陆);计价项目及单价见报价单。
6、保修: 按照合同第五条有关条款
7、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时实际造价的80%,办理完毕结算后14天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后14天内一次付清。(如无保修时,办理完毕结算后14天内一次付清。)
8、违约:由于被委托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违约金 200 元/天处罚,处罚总金额不超过本委托工程造价10 %;由于委托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他:本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被委托单位须在5天内申报工程签证单及相关资料,28天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否则,视为被委托单位经济权利放弃。
委托单位:儋州恒x有限公司工程部 被委托单位:深圳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盖章):(工程部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 签约代表(盖章):(被委托单位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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