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进入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我市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工作要求和部署,在重点防范局部区域、部分学校因疫情变化导致不能正常开展教学时,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启动线上教学工作,有效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实现“停课不停学”,有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连续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根据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在中小学(幼儿园)传播。坚持大局为重,防控优先,生命至上,健康第一。坚持“教育+互联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适度开展线上教学。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统筹,确保第一时间能快速启动在线教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合理安排学生在家学习生活,加强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做好视力保护,增强体育锻炼。
(二)坚持教学统筹。做好应急举措和常态准备,统筹协调衔接好线上和线下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各科学习资源和时间。提前准备好电子教材、课程表和备课教案,保证学生学习时间不减少、学业不耽误。
(三)坚持家校联动。加强家校沟通,社会协同,共同做好防疫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环境。
三、教学安排
(一)线上教学安排
1.幼儿园:鼓励开展线上育儿指导。
幼儿园可通过网络平台、QQ、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防疫知识、亲子游戏、幼儿故事等教学资源,为家长安排幼儿居家学习、游戏、生活活动提供指导。
2.中小学:适当开展线上教学。
(1)统筹使用资源。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和平台,精选课程资源,有计划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业辅导。
(2)优化教学方式。学校要总结20xx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适应本校学生实际的教与学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线上教学和双向互动,以录播课为主,采取“录播+线上答疑”的.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直播+线上答疑”的形式。
(3)科学安排教学。学校开展线上教学要结合学校线下教学进度,综合考虑在线学习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每天网上教学时间不宜超过6课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每节课后休息时间不少于15分钟。指导学生开展各类室内健身项目,每天至少1次体育活动、2次眼保健操,每天整理自己房间并参加家务劳动。
3.中等职业学校:在线教学以文化基础课为主。
中等职业学校可利用各类网络教学资源组织实施,同时,可组织教师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以及电话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做好教学互动,开展远程答疑和学习指导。
(二)教育教学管理
1.制定线上教学计划。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在线教学管理制度和线上教学周课程表,明确学科教师、课堂组织、作业批改、在线答疑及个别辅导等安排,及时推送电子教材、网络课程资源、预习和作业以及体育锻炼、心理健康、劳动教育等安排,并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
2.开展线上学科教研。市教研室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线上学科教研。学校(幼儿园)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要积极开展在线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密切学科配合,分工合作完成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组织与实施工作,精选课程资源,优化在线教学流程和方式,不得超纲、超进度、超负荷教学。
3.加强线上教学指导和管理。班主任要通过组建班级学习指导群,借助钉钉、微信、QQ等途径安排指导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科教师要做好线上任务安排、答疑交流、作业批阅、线上反馈评价等工作。授课教师应做到仪容端庄、着装整洁,视频的背景适宜,上课环境安静,授课结束时,及时关闭音频、视频。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在线教学情况的管理,及时解决在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严把授课教师政治关,网络授课中一旦发现有错误或不当言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线上授课安全。不允许利用线上教学向学生做商业广告宣传,或者误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活动。市教育局和学校随机进入在线课堂听课,对课堂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学校和授课教师沟通,确保在线教学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帮助、及时调整。
4.做好线上教学培训。学校平时要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线上教学相关工作的培训,确保线上教学正常开展,保证学生学习效率。
5.密切家校沟通互动。学校(幼儿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强化家校联系,共同加强对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内容等的管理,引导家长督促孩子阅读优秀书籍,参加体育锻炼和家务劳动,合理安排饮食、生活,防止孩子沉溺网络与游戏,切实做好家庭防疫工作。
6.做好教学资源储备。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做好线上教学资源的储备,市电教站、市教研室要做好线上教学技术和资源支持,同时合理储备第三方资源渠道,整合形成可以随时调用的资源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小组,要总结20xx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得失,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管理制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在需要时1-2天内启动实施线上教学工作。各学校(幼儿园)的应急预案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到市教育局。
(二)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一校一方案、一班一计划”原则,制定各年级各班的课程计划和课时计划,保障学生离校不离教、学习进度不落下、学习效果不打折,保障学生线上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
(三)应对网络舆情。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都江堰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都江堰市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网络舆情应对预案>的通知》(都教疫防指〔20xx〕11号)要求,进一步防范线上教学风险,切实加强线上教学网络舆情监管和应对工作。
(四)主动提供服务。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制定教学计划,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实现全覆盖。一是主动服务教师,支持教师发挥特长,充分发挥网络教学优势,积极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和答疑。二是主动服务家长,开设固定答疑时间,接受家长咨询,形成家校联系,共同管理学生在家学习。三是主动服务学生,指导学生在家长的帮助下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卫生、行为和学习习惯。
(五)加强学习指导。教师为学生学习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制定教师在线答疑、解惑的具体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学生在家开展线上学习,加强自主学习方法指导,提高学习效果。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的线上教学帮扶工作。
(六)开展心理疏导。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制定学生心理疏导办法,公布学校咨询电话,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积极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科学防范疫情,避免恐慌心理。
(七)强化家长支持。学校(幼儿园)要求家长每日监测和记录学生体温,指导家长、学生在家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监护,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务必告诫学生不得进行线下群体学习,不参加校外任何培训。学校(幼儿园)及教师不得额外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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