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仅作为________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月租金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冲抵租房款。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五、承租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须遵守物业服务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转租或转借该房屋。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职责。
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后由甲方决定维护现状或恢复原貌。
七、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贴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因使用需要,要求甲方带给房屋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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