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市建设路100号综合楼南侧东数第
5、6间营业房租赁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转让费10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内空调、电脑、摄像头、灯具等电器归乙方所有,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是16万元年,由乙方每年 月 日前, 月 日前分两次交清。 年 月 日始,房租每年17.6万元。
三、甲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经营使用,因甲方个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应赔偿乙方转让费,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保证乙方所租赁房屋水、电的正常使用,水电费由乙方交纳。
五、该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可转让和转租该房屋。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装修事项,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主墙,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
八、乙方于 年 月 日起承租该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债务和经营纠纷事项与乙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20天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设备严重毁坏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回剩余房租和转让费: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房屋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房屋,如承租人继续使用,需提前 月续签合同并交付租金。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出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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