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公司
乙方:
乙方现有男女临时工数名,甲方因生产需要而与乙方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以计时而计算工资(元/小时),乙方要求甲方每个月保底工时为(小时)。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输送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一)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条件组织招录,甲方具有独立的用工录选权。但甲方在录用劳务人员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录用人员花名册,便于乙方掌握招聘情况。
(二)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劳务人员进行变动时,乙方应填写《劳务人员增(减)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甲方应及时与被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半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配合乙方收集乙方输送的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便于办理用工备案。
(四)乙方所组织之劳务人员应具有个人行为承担之能力,且备有本人合法真实有效之身份证件。
二、劳务人员的数量及合作协议期
乙方按照招聘男女比例向甲方输送劳务人员,具体人数根据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协议期限二年。
三、劳务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四、费用的支付标准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二)劳务服务费标准:每人每月元整,(劳务人员倘若在合同期间内自离或未工作满一个月,或因个人行为被甲方厂家解雇,乙方则不的得向甲方申请该离职人员劳务费用)
(三)劳务服务费按各工厂发放员工工资当日同时支付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承诺其就签署本协议时已依法取得足够的批准、授权或者相关部门的同意。
(二)乙方只负责招聘人员,不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法律风险等。
(三)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因劳务人员自动辞职或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劳务人员数量不足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足量地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补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在每次组织劳务人员到甲方报到前,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基本资料,甲方在审核后通知确定拟用人员,对乙方按甲方反馈的人员组织到甲方报到后,甲方保证安排岗位。
(五)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实告知应聘人员。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询问。乙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行为。乙方必须确保应聘人员的资料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六)乙方应保证所送人员身体符合甲方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甲方有权组织乙方所送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交通费由务工人员承担。
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79号)和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林业局制定的《大连市农村专职护林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暂行办 法》(大财农[]494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_________
管护面积(亩):_________
管护区域: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护前林地状况:
1、郁闭度(%):_________
2、滥伐、盗伐情况:_________
3、毁林状况:_________
4、病虫害状况:_________
5、火灾情况:_________
6、坟地管理情况:_________
7、野生动物保护情况: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管护期限
乙方对所管护区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壹年。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职责和权利
1、对乙方的护林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
(2)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
(3)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
(4)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
(5)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
(6)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7)乱埋散坟;
(8)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
(9)捕猎野生动物;
(10)盗伐、滥伐林木。
2、对乙方提供的案情,依法律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方可解除对乙方的聘任。
(1)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2)对盗伐和滥伐林木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3)擅自同意单位或个人进入林区施工、放牧、埋葬新坟,或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4)对本责任区存在的森林火灾隐患,不报告又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5)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6)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7)在履行协议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乙方职责和权利
1、对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 区内砍柴、放牧、放蚕;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 子;擅自移动、损坏林业标志和林区工程设施;非法征占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埋散坟;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未经批准野外用火;捕猎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 木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直接向乡(镇)、街道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机关报告;
2、发现林火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3、做好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及时向森防部门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4、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做好各类林业案件的侦破工作;
5、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工作;
6、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机关对护林情况的检查。
甲方依据考核结果,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补助费,若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护林员补助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四、护林员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对管护区域内林地管护情况,依据考核结果,按季付给乙方护林补助费,其中:最后一季度补助费在年终检查后兑付。按本合同书规定的检查内容,经检查在乙方管护责任区内,若存在下列问题的,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乙方最后一季度补助费:
1、存在毁坏林地、林木进行开垦、采石、采砂、挖土和以营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破坏土壤覆盖层的,扣减15%补助费;
2、存在在新植未成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内和封山育林区内砍柴、放牧、放蚕的,扣减5%补助费;
3、存在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的,扣减5%补助费;
4、存在进入有林地区采集种子、药材和山货野果的,未经批准进入林区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收购树枝、树叶和珍贵林木种子的,扣减5%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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