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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师的道歉信

2024-04-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尊敬的老师:

  家长为孩子不遵守课堂纪律的行为感到内疚和难过,同时,为孩子的成长感到担心。

  7岁至10岁,是一个个人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

  这段时期,孩子已经进入小学阶段,开始学习并掌握一定文化科学知识,逐渐形成独立思维能力。

  这个时期,孩子还比较好动,不注意控制自己,甚至受同伴、玩伴、电视剧中人物的影响,表现出不遵守课堂纪律,过于表现自我等。

  在这个关键的成长期,从好的方面看,适当加以引导、教育,可以造就和维系他们天马行空的创造力,为将来成才打下良好的空间基础;从坏的方面看,可能导致孩子目中无人,肆无忌惮,归入反社会人群族类。

  知道这个成长时期特点,我们就可以因材施教,一是学校、老师和家长积极配合,通过课内、课外的教育,引导孩子向好的方向发展,例如:拓宽他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思维难度,让他们知道,将来他们面临的难题比现有所对应的年级知识还要多、还要深。

  另外,让孩子多参加校内校外的社团活动、知识竞赛和体育比赛,使他们多迎接困难和挑战,培养他们的勇气和能力。

  二是适当进行与之相适应的体罚。

  俄罗斯普京认为,没有体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每个学生将来都可能成为国家有用之才,在成长过程中必须知道“竹子上下都有节”的道理(日本前首相竹下登语),必须遵守社会行为规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我们知道,国家行为规范是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不可越雷池半步,否则将会受到制裁。

  由小到大,我们必须教会学生遵守纪律、违反纪律必将受罚这个受用一生的基本道理。

  这就是为什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必须有处罚内容的内在原因。

  体罚,还可以对学生产生挫折感,让他们不要妄自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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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赞成老师为保持课堂纪律和教育尊严对孩子进行必要的体罚。

  《孙子兵法》有云:“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比若娇子,不可用也。”如果孩子对处罚还能唯命从的,那就真是可教也。

  家长在此向老师作出道歉,为孩子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和同学的行为感到内疚和难过。

  老师受委屈了。

  师者,父母心。

  相信,作为带领、指引学生逆风而行的使者,老师与生身父母一样,同样怀着一颗热炽的心,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成才的良好环境。

  向老师问好,祝老师桃李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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