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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生产规章制度

2020-04-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停车场内的所有通道、车位线以外的区域,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停放车辆。

  2、车管员在值勤中如发现欲违规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给予劝阻,在劝阻过程中车管员要主动让行驶中的机动车,注意自身安全。

  3、劝阻违规停放车辆时要使用礼貌用语,耐心为车主解释车场管理规定及一旦违规停放后对车场、对他人所造成的影响。

  4、在劝阻违规停放车辆的同时,积极为车主联系能够临时停放的车位。

  5、本车场内如所有临时停放车位已满时,应礼貌向客户说明情况,并请其等候。

  6、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车管队长或领班报告。

  7、车管队长、领班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处理。

  (二)业主/租户机动车车门、车窗未锁、未关严情况的处理规定

  1、当机动车进入车场后,车管员应及时跟随到该车停放处,提示车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

  2、车管员在日常巡视工作中,一旦发现车场内提停放的机动车有未锁好车门,(后备箱)、关好窗现象,应立即向车队长报告,同时在该车主未到来之前给予看护。

  3、车管队长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如车内有现金、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必须由车管队长和车管员2人以上人员方可查看,并在清点后做好记录。

  4、车管队长要及时通知车主到现场将车门锁好,车门关严。同时填写《停车状态通知单》,由车主签字确认(包括车内物品)。

  5、提示车主以后停放时要锁好车门、关好窗,将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三)处理两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规定

  1、车管员在上岗期间,应积极主动地指挥、疏导车辆,尽量避免在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在指挥、疏通车辆的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站位,防止被机动车碰伤。

  2、在车场内如果两车发生交通事故,车管员应将双方车牌号、当时所目睹的实际情况给予记录,同时要积极疏通交通,防止造成交通堵塞,并尽快向车管队长报告。

  3、车管队长接到报告赶到现场后,要向车管员详细了解当时情况,不要评断双方责任,积极协调双方协商解决,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督促双方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位置停放,或督促使离。

  4、如果双方不能尽快协商一致,车管队长应及时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5、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赴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也不要评断双方的责任,督促双方尽快协商解决。

  6、如果双方仍然不能协商一致,应由当事人任何一方报122,必要时可由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报122。

  7、在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中或122交-警未到现场之前,事故车辆又未完全造成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督促事故车辆移位,防止现场被破坏后交-警无法处理。

  8、在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当中或122交-警未到现场之前,事故车辆造成交通完全中断的情况下,可与当事人协商标出事故车辆所处现场位置后,将堵塞交通的车辆适当移位,车管队长组织人员进行疏导车辆。

  9、122交-警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向当班车管员调查取证时,车管员要如实回答,不要偏袒任何一方,以免造成纠纷。

  (四)机动车辆出、入登记规定

  1、当机动车驶入停车场时,车管员应迅速跟随该车停放车位处,引导、指挥车辆进入车位,并及时记录该车进场日期、时间,在引导指挥车辆时,要注意自己的站位并主动避让,防止被机动车碰伤。

  2、机动车驶入车位后,车管员应尽快检查该车外观状况。如发现有残缺、破裂、凹陷、刮蹭、划伤、漆面脱落和车胎有无亏气,瘪胎等现象,要及时与车主确认并做好登记。

  3、登记该车缺陷时,要表明缺陷所处车身的位置、程度(如:左前大灯玻璃破裂、右后车门约有10CM长漆面划伤)。

  4、在车主即将要离开车场时,车管员如果发现车门未锁、车窗未关严,应及时提醒车主将车门、窗锁好、关严。

  5、在车主即将离开车场时,车管员如发现车内存放有现金、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时,应礼貌地向车主提示随身携带,防止意外丢失。

  6、机动车驶离车场时,车管员应及时登记该车出场日期、时间。

  7、车管员对进、出车场的每一辆机动车都要进行登记,严禁漏登记和登记不全、不详。

  (五)机动车在车场内被损坏的处理规定

  1、人为故意损坏机动车

  (1)车管员如发现有人故意损坏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时,要及时给予制止并滞留当事人,同时向车管队长报告。

  (2)、车管队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3)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车主,全力协助车主向当事人进行索赔损失。

  (4)如当事人有过激行为时,车管队长(值班经理)要组织人员防止事态发展,同时向安保部经理报告。

  (5)安保部经理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安保部准备好相关记录和材料,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为业主/租户挽回损失。

  2、人为无意损坏机动车

  (1)车管员发现他人在车场内从事任何活动中不慎损坏车辆时,要滞留当事人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车管队长报告。

  (2)车管队长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及时通知车主,积极协助车主向当事人进行协商索赔。并将协商结果、双方姓名、联系电话做好记录。事后应及时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3)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车管队长应及时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4)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将现场情况及机动车被损部位给予拍照备案,并积极协助车主向当事人进行索赔。

  (5)如果双方仍然不能协商一致,车管队长(值班经理)应及时向安保部经理报告,安保部经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或与车主协商向公安机关报案。

  (6)安保部准备好相关记录协助公安机关处理,为车主挽回损失。

  3、车场内设备设施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机动车

  (1)车管员一旦发现车场内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且造成车场内的机动车损坏,要利用可能的办法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向车管队长报告,在控制事态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

  (2)车管队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如果车主不在现场应及时通知车主,同时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3)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将现场情况及车辆被损坏部位给予拍照备案。经安保部经理确认并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及时通知财务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

  (4)车管队长(值班经理)应及时通知有关维修人员赶到现场对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的部位进行维修,防止再次发生问题。

  (5)保安部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财务部为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事后安保部配合业主/客户服务部做好安抚工作。

  (六)机动车撞坏设备设施处理规定

  1、遇车辆进出车场时,当班车管员要积极主动地给予引导、指挥,在引导、指挥车辆时,要注意自己的站位,主动避让,防止被机动车碰伤。

  2、车管员发现由于驾驶人的原因,机动车撞坏园区任何设备设施时,应滞留当事人和车辆。同时向车管队长报告并做好现场记录。

  3、车管队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向车管员和当事人了解事情经过,查看设备设施、机动车辆的损失情况。

  4、根据设备设施损坏的程度,车管队长如果知道价格,可以直接向当事人索赔。并同意为当事人提供向保险公司索赔事故证明。

  5、如果车管队长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价格不清楚的,应及时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将现场照相留存备案。

  6、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按照设备设施所属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定价,并协助设备设施所属部门向当事人进行索赔。

  7、如果现场不能使索赔工作完成的,车管队长(值班经理)应记录当事人的姓名、单位、车牌号、联系电话,并要求当事人滞留驾驶副本或足够押金。

  8、等待索赔工作结束后,车管队长应为当事人提供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事故证据。

  (七)处理业主/租户机动车钥匙丢失问题的规定

  1、如果有业主/租户称机动车钥匙丢失(或被锁在车内)需取车时,车管员应立即向车管队长报告。

  2、车管队长应及时赶到现场,将该车车型、车牌号、颜色、车主姓名、联系电话、驾驶证号、该车行驶本给予登记,并要求车主签字。

  3、提示车主会单位(家中)取备用钥匙取车。

  4、如果车主无备用钥匙需要撬车时,应立即向车管队长(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5、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请车主出示单位证明和行驶本(证明上盖的章与行驶本上的单位应一致),经登记上述内容由车主签字后方可撬车。

  6、如果是私人机动车,应要求车主出示行驶本、驾驶本,上述2个证件上的姓名统一后,经登记上述内容由车主签字后方可撬车。

  7、未能出示上述证件的严禁撬车。

  (八)劝告业主/租户遵守车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1、车管队长、车场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须熟知车场管理规定。

  2、如在车场管理工作中,看到业主/租户有违反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立即给予劝阻。

  3、看到业主/租户在车库里吸烟时应说:“先生您好!为了防止发生火灾,请您不要在车库内吸烟,把烟灭掉好吗,谢谢您的合作。”

  4、看到业主/租户在车场内修车时应说:“先生您好!为了防止发生火灾,请您不要在车库内修车,将车开到外面去修好吗,谢谢您的合作。”

  5、看到业主/租户在车场内存放物品时应说:“先生您好!为了防止丢失,请您不要在车场内存放物品,因为我们是流动岗位无法为您看管,谢谢您的合作。”

  6、看见业主/租户在车场内抛弃废物(垃圾)时应说:“先生您好!请不要在车场内抛弃废物(垃圾)好吗,我帮您将废物垃圾放到垃圾桶里去吧。”

  7、看到业主/租户咋车场内进行与存取车辆无关的活动时应说:“先生您好!为了您自身的安全和业主/租户财产安全,请您不要车场内进行XX活动好吗,因为车场进出车辆比较频繁容易发生事故,谢谢您的合作。:

  8、看到业主/租户在车库内加油时应说:“先生您好!为了您和公寓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库里加油,因为汽油挥发后的气体在车库内不易排除会发生火灾的,将车开到外面加油好吗,谢谢您的合作。”

  9、看到业主/租户机动车在车库内停放后未关闭发动机时应说:“您好,为了保持车库内的环境,请您将发动机关闭好吗,谢谢您的合作。”

  10、看到业主/租户穿行车场时应说:“您好,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沿着路缘线走好吗,谢谢您的合作。”

  11、看到业主/租户骑车进入穿越车辆通道时应说:“先生/女士您好!为了您的安全,请您下车推行好吗,谢谢您的合作。”

  (九)机动车临时停放计时收费规定

  车场收费员如遇临时停车车辆时:

  (1) 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问是临时停车吗?”如果客人回答“是”,迅速填写好临时停车计时卡(车牌号、进场时间必须填写准确),并将该计时卡交给业主/租户;

  (2) 积极引导车辆进入车位,同时注意自己的站位并主动避让,防止被机动车碰伤;

  (3) 车管员看到客人取车时,应在车辆未驶出车位前,按计时卡填写的时间计算并收取停车费用;

  (4) 客人付费的同时交给客人等额票据(如果客人不要票据,应在客人面前将该票据撕毁并告知);

  (5) 对客人说声“再见”,并示意客人可以驶离。

  (十)处理机动车被盗问题的规定

  1、车管员发现业主/租户报机动车被盗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车管队长报告。

  2、车管队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

  3、车管队长(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安保部经理报告。

  4、经安保部经理确认并请示主管领导后协助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与此同时通知财务部向保险公司报案。

  5、安保部准备好相关记录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和保险公司调查处理。

  6、车管队长记录整个案件的全过程报部门、中心领导并备存。

  7、事后车管队长要及时分析发生机动车被盗案件的原因、预防工作存在的漏洞、如何堵塞漏洞的措施上报领导。

  (十一)自行车库清理规定

  1、自行车库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业主/租户长期不骑用而存放在车库内的自行车进行集中摆放。

  2、车管队长根据自行车库内业主/租户长期不骑用而存放的自行车数量进行统计,并向中心领导提出清理建议。

  3、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安保部与业主/客户服务部配合向全体业主/租户发出首次《清理自行车库的通知》,同时在自行车库显著位置摆放《清理自行车库的通知》的告示牌,两周后再次提醒发出清理通知,明确告知逾期无人认领时将由物管中心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由内保主管负责办理送交公安机关逾期无人认领自行车的具体事宜。移交时应由公安接收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5、移交完成后由内保主管、车管队长各留存一份清理自行车的登记记录备查。

  (十二)车场(库)内发现无人认领可疑物品的处理规定

  1、车管员在车场内发现无人认领的可疑物品时:

  (1) 不要随意翻动,应立即向车管队长报告。

  (2) 车管队长到现场后经观察不能确认为何种物品时,应立即向安保部内保主管(非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禁止他人翻动。

  (3) 在内保主管(值班经理)到达现场后,执行安保部《防爆预案》。

  2、如可疑物品内在类似钟摆的声音时:

  (1) 不要随意翻动,车管员可以直接向安保部经理(非标准工作时间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阻止车辆行人靠近危险区域。

  (2) 以上程序执行安保部《防爆预案》。

  (十三)迎接重要领导来访的管理规定

  1、车场入口车管员发现重要临到车辆入园区,指挥车辆通过后马上通知相关上级领导做好各项接待准备工作。

  2、车管队长接到上级领导通知后,应事先安排好车管员的岗位并预留车位。

  3、车管队长在重要领导到达之前,提前半小时到车场相关部位协助岗位车管员疏导车辆,维护车场内部秩序,保障车场内部道路畅通,指引重要领导的车辆停放在预留车位。

  4、各岗位在疏导、指引车辆的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站位并主动避让机动车,防止被机动车碰伤。

  5、相关岗位车管员应事先佩戴好洁净的白手套,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标准。在重要领导的车辆通过本岗位时负责礼仪性的指挥手势。

  6、当重要领导的车辆离开时,车管队长,相关岗位车管员执行2、3条款。

  7、重要领导的车辆安排停放妥当后,应委派专人进行专门看管确保车辆安全,直到领导离开。

  (十四)办理机动车停车证规定

  1、当车场主管接到客户服务部《办理停车证通知单》时。

  2、如果客户租用固定车位时。

  (1) 车场主管根据《通知单》的显示资料(客户名称、租用车位号、车证有效期、联系人姓名、电话、车牌号、车型、颜色),及时为客户办理《停车证》,开通机动车进出地下车库使用的IC停车卡(一车一卡)。

  (2) 车场主管将做好的《停车证》同开通好的IC停车卡交经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送给客户。

  (3) 车场主管将《通知单》上显示的资料及开通IC停车卡的情况,输入数据库备案。

  (4) 车场主管及时将固定停放的机动车车牌号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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