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细致搞好抗雪防灾工作,存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出现,快速、精确、有序、高效率地积极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促进作用,提升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小程度地减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护全县社会平衡,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同、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关于修改公布〈平罗县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告》(平政发[]89号)和《市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告》(石政发[20xx]4号)建议,融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推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出现灾害,及时启动有关层级应急预案,并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融合,高效率展开。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
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非政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非政府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全面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共同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行依靠前统一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搞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定点责任制,积极主动去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搜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保证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较完整和正常运转;必须强化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吸热、保温、补光,牲畜家禽保暖、御寒,户用沼气保暖、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试水增氧、补水胸膈等工作,保证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化解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关键性问题;
10、完成县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考县抗雪防灾指挥部非政府创建。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继续执行预案,非政府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创建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内设综合协同办公室(以下缩写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表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全面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搜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公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管理对付雪物资采用情况展开复审汇总呈报,由县财政审查并全面落实专项资金确保,用作抗雪工作所须要;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置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置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搞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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