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版权或授权的影视作品的相关著作权许可乙方使用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授权内容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名为《____________》的影视作品的相关著作权许可乙方使用。
第二条:声明及承诺
1、双方拥有完全的权利或授权,足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甲方承诺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合作节目,以及本协议
第三条
第二款约定的宣传性资料的权利。如果因为乙方合理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
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该合作节目所对应的授权费用,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2、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签署本协议。
3、双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未侵害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在本协议签署或履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发现对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不具备上述声明及保证的资格,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构成违约,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授权立即终止。若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授权项目
1、甲方同意将合作节目之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放映权等著作权财产权非独家授予乙方。(本协议项下的著作权财产权是指以电视机、计算机、手机、地铁站台及车厢视频媒体等为接收终端,通过有线或无线在授权平台上以视频点播、定时直播、转播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合作节目,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合作节目的权利。)
2、甲方同意将合作节目的片花、预告、故事梗概、剧照、海报、明星形象、影视插曲等宣传性资料(以下简称宣传性资料)提供给乙方及乙方权利的受让方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节目进行各种宣传时使用。
第四条:授权性质
1、合作节目的授权性质为不可撤销的非专有使用权,乙方有权从属许可或转授权。
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自行许可或转授权给乙方合作企业或与乙方合作企业共同行使本协议项下合作节目的权利。
3、本协议项下授权播映平台为乙方及经乙方从属许可或转授权的乙方合作企业。
第五条:授权范围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全国范围。
第六条:合同期限
1、许可使用的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协议到期若双方无异议,视为自动续期________年。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至迟须在授权期限开始前15天将合作节目介质提供给乙方,并保证合作节目介质的质量符合播出标准。若甲方提供合作节目介质有质量问题或其他瑕疵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应予以及时更换,不得影响合作节目的上线播映。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合作节目的下列版权文件提供给乙方:
(1)甲方提供合作节目详细情况(即合作节目的导演、编剧、主要演员、剧情梗概、人物介绍)。如甲方为公司,甲方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乙方。
(2)甲方拥有合作节目版权的相关权利证明:该等合作节目所有参与制作人员出具的同意放弃其在该等合作节目享有之权利的声明,或该等合作节目之著作权属于甲方所有的权利声明,或其他证明甲方享有合作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证明文件; 上述相关文件若非原件,甲方应提供上述相关权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甲方须保证其出具的上述权利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3)甲方应就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授权事宜向乙方出具授权书原件一份。
3、本协议授权期限内,为宣传合作节目之需要,甲方须在授权期限开始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合作节目的宣传性资料。
4、甲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款。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果乙方通过使用甲方授权的合作节目产生收益,乙方同意在合作节目产生的收入中扣除乙方合作企业应得费用及各项成本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收益的______%,作为本协议项下授权费用。
2、乙方同意并确认宣传性资料仅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节目宣传之目的,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用途。
3、乙方及乙方的合作播出方有权根据播出渠道需要对合作节目进行适当修改。
4、乙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税款。
第九条: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本协议的签订、履行、通过工作接触及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
2、除因本协议规定的用途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协助
第三方使用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3、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而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字:(盖X)电 话:乙方代表签字:(盖X)电 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