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目标,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优质服务,完善措施,细化目标,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多措并举,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宣传到位。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政策法规进基层”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小折页2万余份,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服务氛围。三是服务到位。县乡计生站开通了便民维权电话,坚持开展“温馨随访”和“上门服务”活动,并免费为结扎对象提供安全的住站服务。四是奖惩到位。对在活动中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要及时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影响活动进度的单位要予以严惩。截止5月30日,全县共落实四术3753例,其中上环3348例,结扎36例,人工流产369例。
(二)深化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有序开展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一是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二是定期召开例会。把每月10号定为各乡镇孕前优生工作专职人员例会,会上通报上月各乡镇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安排下步工作,例会制度的建立,对项目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月份,我委组织为全县20xx余名县直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了健康检查。主要服务内容有三项:一是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二是避孕节育服务。三是科普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截止5月3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5936人次,为2468对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515人,早孕随访3985人,妊娠结局随访439人,建立家庭档案1234份。
(三)关怀关爱,落实利益导向。 1、严格核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对象资格确认。今年对全县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申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正予以发放20xx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家庭进行资格确认。2月对正享受奖扶对象和特扶对象进行一年一度的年审。应参加年审的奖励扶对象2631人,经年审退出115人,应参加年审的特扶对象155人,经年审退出6人;对20xx年度新增奖扶对象和特扶对象进行预测、摸底、调查、上报。按照“三级公示 三级审核”的工作程序,目前已确认20xx年度新增奖扶对象311人,特扶对象21人 。3、继续开展了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各项政策制度,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 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四)文明执法,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今年以来,全县共下达征收决定书312例,其中在职职工34例;申请法院执行22件,已结案18件,执行到位率达85%。二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计生、卫生、药监、公安联合办公制度,4月20日,副县长王淑娟召开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对相关部门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与成员单位及17个乡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解任务、量化目标;二是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三是依法清查治理。开展“三整治一打击”活动,4月份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主任苏鸿胜同志的带领下,按照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韩村、纸房等17个乡(镇)进行了突击集中整治,未发现“两非”行为案件。
(六)齐抓共管,规范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完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积极与我县流出人口集聚地的县(区)计生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双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管理、流信息交流、优质服务、行政执法、落实便民维权措施”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按照“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执法”的要求,对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进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二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以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开展流动人口关爱服务。充分利用“双节”、“三夏”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采取上门慰问、帮扶等形式,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送去慰问金、食用油、化肥、农药等帮扶现金及物资。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慰问流动人口家庭1128户、发放慰问金172800元,救助流动人口贫困家庭112户、发放救助资金22400元,帮扶流动人口贫困家庭286户、发放帮扶资金86200元,向315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110400元。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较大。受1985—1992年出生高峰的周期影响,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峰值年份正在“xx期间”。今年是我县出生人口回升比较明显的一年,随着即将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人口出生形势非常严峻,稍有失误和懈怠,就有可能完不成人口计划,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巨大压力。(二)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乡镇工作思路片面,只注重人口数量的控制,忽视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的统筹考虑;在执行政策上,个别部门出台的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不够;在统计数字上,存在已婚育龄妇女漏统漏管、出生错报漏报、流动人口虚报假报等问题。(三)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一直都是我们计生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清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但是,我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逐年呈现滑坡现象,个别乡镇,以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为理由,人为降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我希望在座的乡镇领导,要从源头上找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受机构改革的影响,思想认识出现滑坡。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观望、等待、工作懈怠的现象。对安排的工作疲于应付,流于形式。有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很少过问,个别分管副职对工作安排不具体,分工不明确,导致本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职责不明,一盘散沙。还有个别乡镇执行生育政策随意性大,甚至以罚代管,放水养鱼。故意造成政策外生育,以至于部分群众产生了“现在计划生育松了”的错误看法。
三、下半年工作规划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开展9月份“生殖健康进家庭” 优质服务活动,县人口计生委全员分包各乡镇,抓好清查清理,加强孕前型管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控制违法生育,确保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二)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充分利用县电台、电视台和县人口计生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让广大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新政策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通过在县、乡两级办证窗口设立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咨询台,随时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组织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对其生育意愿及生育时间进行询问了解,确保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采取措施简化单独两孩办证流程,强化公开公示办证程序,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保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顺利实施。
(三)大力开展培育人口计生工作亮点。要紧紧围绕人口计生重点工作,乡、村层层举亮点,齐心协力培育,真抓实干打造,努力实现单项工作有样板,重点工作有亮点,难点工作有破法,日常工作有规范,建立起有条不紊的工作新机制,形成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潜力大、展示工作水平高的亮点工作群,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争取创建一个省级、四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快建立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清理。抓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继续推进“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B超市场、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和医药市场,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出生人口结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