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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2023-04-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全委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中去,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全委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协调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发展改革部门职能作用,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思想,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管理条例,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为着力点,以创建优美、和谐、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基础,以提高我委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关键,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加强我委内涵建设、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

  二、创建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各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氛围浓厚,单位风气正,精神面貌好,发展改革成绩突出。创建档案规范齐全,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展示文明、和谐、团结的形象。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定期研究安排工作,创建工作有领导、有部署、有目标、有措施。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目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创建热情高。

  (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高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勤政,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管理规范有序,环境整洁优美。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到位,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依法行政水平高。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员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

  (三)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在单位做好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家庭做好成员。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开展民情专题调研和结对帮扶活动,增强群众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四)业务工作领先,群众普遍满意。全面贯彻“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项重点、落实三项举措、实现四个突破”的工作思路,落实好《20xx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目标考核,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学习风气浓厚,干部素质较高。重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开展庆祝建党XX周年学习教育活动,抓好国家政治经济和“”规划的学习,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型组织创建取得实效,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高,驾驭工作能力强。

  (六)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捐助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文明办组织的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四、实施步骤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从20xx年元月1日至2XX年12月31日,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元月1日—3月31日)。

  遵循上级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我委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任务分解、具体要求等。修订完善我委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明晰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4月1日—4月30日)。

  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4月1日—11月30日)。

  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县文明办的指导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建立创建专项档案,把创建的实施方案、活动安排及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创建档案。

  第四阶段:自查自纠、迎接评估(12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并做好迎接评估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常抓不懈。

  迎接评估检查只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一个阶段性工作。我委将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条件保障、活动开展、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巩固已有成果,使我委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改委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由赵都庆同志任组长,江斌、曹文田、孙冰、张子龙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不仅对分管工作负责,也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各科室按照职责和分工各负其责。把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责任到人,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实行目标责任制。办公室综合把握创建工作进展,补充和完善创建工作各类文件、会议记录、相关制度,搜集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

  (三)定期进行督查推动。按照创建内容要求,在年中和三季度末进行回顾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高效率、高标准地进行整改,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向前推进。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一项制度性的工作长期固定下来,与机关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文明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全体干部要按照创建活动总体部署,全身心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端正态度、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力求实效,不搞一阵风,努力把我委创建成为管理规范、业务领先、服务优质、氛围和谐的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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