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息时间规定:
春夏季:4--9月份(每周日休息一天)
上班:8:30(8:25分到岗,否则视为迟到)。
下班:18:00
午休就餐:12:00—13:20
秋冬季:10--3月份(每周日休息一天)
上班:8:30(8:25分到岗,否则视为迟到)。
下班:17:30
午休就餐:12:00—12:50
二、考勤规定
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每次20元。
2、请假:每月最多请假 2天;按照60元/天乐捐罚款。超过2天以上部分
的请假时间,按照100元/天乐捐罚款。
3、旷工:按照日基本工资的三倍乐捐罚款,180元/天。
4、加班:由公司安排的,超过下班时间后的`工作,算为加班,按照20元/
小时支付。
5、全勤奖:每2个自然月份均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者,享受100元
全勤奖,随第二个月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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