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市四小所有教师向学校、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随意停、调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任何学生均一视同仁。
4、严谨治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和有偿补课,在教学活动中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
5、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6、自尊自爱,严于克己,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妆扮符合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7、保证安全。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8、在教育过程中,遵循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的原则。坚持做到八不,即: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呵斥、讽刺挖苦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和赶回家;不以多写作业惩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乱收费;不让学生帮老师干活;在交往中不收礼。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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