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县减灾委决定开展为期一周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为搞好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9日至14日为全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周,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
县减灾办和县应急办牵头,县民政局、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局、农委、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卫计委、住建局、教体局、水务局、食药监局、科协、科技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于5月12日上午9时前将应急常识、防灾减灾宣传展板按要求在县城中心广场摆放到位,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组织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普及。通过张贴海报、举办展览、组织现场咨询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防灾减灾成员单位集中在东西大街悬挂宣传横幅或者利用电子屏宣传,县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开展报道。
(二)系列宣传活动(5月9日—14日)
1、开展城乡社区(村)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城乡社区(村)开展灾害风险评估,针对暴雨、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火灾等易发灾害可能带的威胁,重点做好城乡车站、隧道桥梁、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各镇、社管委、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头落实),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校园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由县教体局牵头,地震局、团县委、科技局、公安局、卫计委、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专题教育活动,自行组织开展演练等活动。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由县公安局牵头,开展专项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供相关图片或音像资料,通过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宣传。
4、开展安全隐患事故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工信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结合我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广泛开展安全隐患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整治安全隐患的自觉性。
开展疾病预防教育宣传活动。由县卫计委牵头,县疾控中心、各医院等部门单位配合,以预防当前流行性疾病为重点,开展疾病预防知识和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减灾委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镇(社管委)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宣传活动周结束后,各镇及防灾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电子版)、影像资料于月1日前报县减灾办和县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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