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及省、市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要求,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绵阳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江油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都镇辖区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持续低温,伴随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现象,直接或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农、林、牧、渔业等遭受重大损失;对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气等重大影响生产生活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突出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作为主要任务,实行科学救援,落实保供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1.4.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各部门(单位)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努力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传播链,尽最大可能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1.4.3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1.4.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省级牵头,绵阳市、江油市及武都镇全力做好先期处置,上下协同、共同开展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由绵阳市牵头,江油市、武都镇全力做好先期处置,上下协同、共同开展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武都镇政府牵头,江油市级给予指导和帮助,上下协同、共同开展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镇应急委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镇急委办公室(应急环保办)承担。负责督促落实镇应急委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分析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向镇应急委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镇应急委负责同志组织开展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全力做好一般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先期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镇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镇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党政人大办:负责组织协调江油市主流媒体对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指导支持灾区和涉事单位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
2.经发办: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供应等工作。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工作,组织救灾生活类物资的配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工作。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以及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为抢险救援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提供通信保障;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通信中断等情况。
3.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阻塞等情况。
4.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工作。
5.财政所: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
6.自然资源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决策提供地理信息支撑。
7.城管办: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天然气管道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及在建工程工地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核定报送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8.综合执法队:配合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中断抢修等情况。
9.农服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镇低温雨雪冰冻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国有农场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林牧渔业等受灾情况。负责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负责全镇林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林业受灾情况。
10.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
1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做好旅游景区抢险救援救灾和防灾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灾害情况协调、督促临时关闭旅游景区;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配合做好预警等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的恢复工作;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景区旅游者滞留等情况。负责学校和校区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课等措施。根据灾区需求,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12.四医院、武都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镇级应急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度,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13.应急环保办:负责协调调动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受 灾转移群众的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财政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申请、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或参与一般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
14.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援救灾、营救受困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15.武都消防站:根据险情、灾情,按照镇应急委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16.武都供电服务所:负责武都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电力系统受灾情况。
17.电信武都分公司、移动武都分公司:做好各自行业领域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安全工作和受损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全力协同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市应急委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2.3工作机制
2.3.1日常联络机制
由应急环保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及武都镇党委、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村(社区)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
2.3.2会商研判机制
(1)定期会商机制。每年11月底前,根据上级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结果对全镇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发送;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每月月末将上级气象部门对下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趋势的会商研判结果向有关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发送。
(2)预警会商机制。当市级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时,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镇应急委办公室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开展会商研判,安排布置防范应对工作。
(3)灾中研判机制。灾害发生后,镇应急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村(社区)分析研判灾情,了解应对处置情况,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
2.3.3灾情报送机制
(1)灾情报送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遇到突发险情、灾情,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按行业归口收集处理信息,及时向镇应急委办公室和上级部门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应急环保办接到一般及以上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和江油市应急局,并做好续报工作。
(2)灾情报送内容。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农林牧渔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房屋倒塌及严重损坏情况,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等。
(3)灾情报送时限。应急环保办及相关部门,接报后1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根据事态进展,续报应对处置等有关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2.3.4信息发布机制
(1)信息发布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客观、准确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防范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先进模范和典型事迹,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镇应急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l.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武都镇党委、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本区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民兵队伍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投入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的志愿服务队伍由负责组织应对的应急委管理和安排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协助应急委,统筹协调做好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城管办、交管办、应急环保办、经发办、农服中心、自然资源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武都供电服务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武都镇人民政府接到江油市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后,及时向有关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通报,必要时向全社会通报。
3.3.2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3发布途径
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微信、网络、应急广播、喇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和铁路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发生相应等级灾害。
略
4.2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隐患排查、重点设施维护抢修等先期处置,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邻近的村(社区)视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援助。
4.3响应启动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镇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建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镇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建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镇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镇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建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4.4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响应时,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1)启动响应时,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在国家、省级、绵阳市级、江油市级层面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指挥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6+N“工作编组,分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2)若需搭建前后方指挥平台,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工作组赶赴现场,与事发地村(社区)组建前方联合指挥部统筹指挥、决策部署;明确1名副指挥长牵头,抽派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镇政府后方指挥部集中办公,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汇总,协调督导落实前方联合指挥部的决策部署。
(3)镇应急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编组(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要素供应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治安维稳组、医疗卫生组和其他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迅速全力开展工作。
(4)镇应急委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办公,了解受灾、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等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研究人员、物资和工具的调动部署,并将实时灾情信息和应对处置进展上报镇党委、政府。
(5)受灾村(社区)在镇应急委成立的灾害应对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应对处置工作。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送江油市应急委办公室。
(6)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迅速排查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判发展趋势,尽早启动应对处置措施,及时向镇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研判情况,严重灾情向江油市应急委申请协调专业救援队伍紧急处置。
4.5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镇应急委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时,"6+N“工作组组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5.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党政人大办
成员单位:应急环保办、经发办、财政所、城管办、交管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便民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对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镇应对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4.5.2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应急环保办
成员单位:人武部、城管办、交管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农服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
工作职贵: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 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动员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4.5.3要素供应保障组
牵头单位:经发办
成员单位:经发办、农服中心、应急环保办、市场监管所、四医院、镇中心卫生院、电信武都分公司、移动武都分公司、武都供电服务所等。
工作职责:负责电力、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等要素供应以及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保障工作;负责镇级应急救灾药品的储备和调度。指导相关企业对电、天然气、成品油、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并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4.5.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交管办、派出所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水路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4.5.5治安维稳组
牵头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5.6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四医院、武都镇中心卫生院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5.7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贵等根据需要设置。
4.6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经或趋于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由武都镇应急委宣布终止响应。一、二级应急响应终止由武都镇应急委报江油市应急委,江油市应急委办公室报江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三级应急响应终止由武都镇应急委报江油市应急委,江油市应急委办公室报江油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四级应急响应终止由武都镇应急委报江油市应急委,江油市应急委办公室报江油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武都镇接到江油市应急委办公室响应终止指令后,响应终止。
4.7后期处置
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调查评估结果逐级上报。
4.7.1救灾救助
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灾救助,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武都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救灾救助工作。
4.7.2救灾补偿
救灾过程中,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依法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期间造成经济损失或者调用和征用后造成毁损、灭失的,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救灾工作结束后,征调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参与救灾的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相应补偿。
4.7.3恢复重建
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分类启动原则,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应急保障
5.1通信交通保障
经发办组织指导基础通信运营企业保障灾区与各级指挥中心、各部门间的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指导、协调灾区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交管办、派出所等按照职能职责,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道路交通、铁路、航空等运输保障工作。
5.2应急队伍保障
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和主力军的作用,发挥民兵队伍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专业救援队伍骨于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动用民兵队伍支援地方抢险救援救灾时,由镇应急委向同级人武部提出需求,由人武部按规定程序办理。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定各队伍联络人,协助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日常联络、应急调度、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镇应急委可根据灾害程度和范围,调动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物资、设备、人员等,抢险救援救灾过程中要保障社会救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3物资及资金保障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申请、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工作,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
物资可自行储备,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5.4社会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加强灾区的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5宣传、培训和演练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6.附则
6.1预案管理
镇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预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报江油市应急委办公室备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和备案工作。
6.2监督检查
在镇党委、政府和镇应急委领导下,由镇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村(社区)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镇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规定,健全完善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6.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涌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6.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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