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头圩港至上六圩港之间,单层钢结构厂房,采用桩基础;建筑面积为52625平方米,工程造价为5520万元。建设单位为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苏州中才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宜兴陶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钢构制作分包单位为安微鸿路钢构有限公司;江苏宜兴赛特钢构有限公司;钢构安装单位为江苏宜兴赛特钢构有限公司;钢管柱c50砼采用商品砼供应商为靖江市三江商品砼有限公司。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我单位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电气防雷接地、钢结构防火涂料等子分部工程不在监理合同范围内),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及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监理。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工程结构的复杂程度以及工程的重要性,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了直线职能制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由总监理工程师直线组织指挥,本工程共安排了三位专业监理人员,一位钢构监理工程师,一位土建监理工程师,一位监理员。为了便于工程信息及时有效的沟通,项目监理部配备了专职文档管理人员1名,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及指导下,负责本工程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分发的工作,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各一台。为了便于控制工程质量,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监理部配备了回弹仪、检测锤及测量仪器等检测工具,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在日常针对工程工序质量巡视、检查、平行检验中使用。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在监理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针对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方面出现的偏差问题,项目监理部为了保证三大控制目标不变,在做好信息管理工作的同时,针对工程出现问题的特点及时调整监理目标控制措施,并及时与业主及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做好协调工作。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部采取切实有效的组织措施及方法,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目标进行控制,主要采用专题会议措施、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措施、现场调查法、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法等措施和方法对工程进行监理,保证了工程合同的切实有效履行。本工程的投资控制工作由业主自行控制;本工程的工期出现延期现象,实际工期比合同约定工期延长4个月。 四、监理工作成效:自从我单位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来,我们谨守监理工作职业道德,以科学、公正、独立有序的工作风貌,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在本工程监理工作开展以后,项目监理部会同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科严抓工程质量,针对本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采取专人专岗的措施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项目监理部积极主动的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监理部相继采用了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措施及方法,强抓工程质量,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抓工程的施工进度。其中对于钢构件的加工由业主派员驻场监造(宜兴赛特钢构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对钢构分包单位承担加工制作的钢构件质量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检,并由项目监理部的材料见证人员负责对钢构件原材料的质量进行取样复检工作。项目监理部在对钢构加工制作抽检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现场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完善质检体系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并要求总包单位的质检员在现场跟踪监督分包单位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的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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