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作联动、快速处置的原则,把关注民生、保障民安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谋划、主动预防、积极有效应对,科学、有序、高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下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快速反应,快速出警,实现“三无”目标,即:无大面积车辆堵塞、无重大交通事故、无涉灾盗抢事件发生。
三、适用范围
全区境内因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造成省道、县道和其他主要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分局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等工作。
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级别
六、应急响应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预警级别及对道路通行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应急响应。
(一)一级应急响应(红色)。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级别达到一级时,因降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造成全区范围内主要省道、县道部分路段路面、桥梁积雪、结冰难以保障正常通行,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由分局指挥部组织全局警力,立即进行近端疏导和远端分流,实施现场救援,并及时将分流方案及处置情况通报区政府,实行全区联动,防止形成新的拥堵。
(二)二级应急响应(橙色)。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级别达到二级时,因降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造成部分省道、县道路段路面、桥梁积雪、结冰难以保障正常通行,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由分局指挥部组织全局警力开展疏导分流和现场救援,及时将堵塞和分流情况通报临近地区,请相邻县(区)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并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上报区政府。
(三)三级应急响应(黄色)。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级别达到三级时,因主干省道、县道相邻县(区)出现堵塞,导致区域内道路出口大批车辆无法出界,滞留车辆超过10公里的,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分局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警力进行交通疏导分流,实施现场救援,并将应对处置情况上报区政府,确保安全畅通。
(四)四级应急响应(蓝色)。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级别达到四级时,因主干省道、县道相邻县(区)出现堵塞,可能导致区域内道路出口大批车辆无法出界,启动本级应急响应。分局交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交通疏导分流,并将应对处置情况上报分局指挥部,确保安全畅通。
七、启动程序
分局110指挥中心接报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等道路交通应急事件后,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了解道路中断和车辆滞留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对事件影响程度进行评估,30分钟内向分局指挥部报送事件基本情况。
(二)分局指挥部根据事件评估结果和上级领导指示,决定是否启动本方案及启动应急响应的等级。
(三)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分局指挥部立即在全局发布指令、通报信息,组织全局警力并协调区直相关部门,相互联动,实施远端分流等交通应急管理措施,向区政府报告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相关信息。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后,由分局指挥部组织全局警力实施分流保通措施,向区政府报告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相关信息。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后,由分局指挥部组织交管大队、特(巡)警大队及受影响地辖区派出所警力实施分流保通措施,向区政府报告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相关信息。
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后,由交管大队及受影响地辖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实施分流保通措施,向分局指挥部报告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相关信息。
(四)执行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时,分局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处置,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信息随报。
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时,分局指挥部视情决定是否派员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处置。
执行四级应急响应时,交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决定是否亲临现场协调指挥处置。
(五)分局指挥部应当根据道路中断和车辆滞留的影响范围,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分流、诱导措施、提示等信息。
八、职责分工
指挥中心: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和动态信息的采集、分析、研判工作。要做到迅速集结警力、准确下达指令、全面掌握信息、及时整理报送。
交管大队:因灾发生车辆受阻、交通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时,要迅速出警,指挥疏导交通,排除交通障碍,抢救受伤人员,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刑侦大队、治安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趁灾哄抢、盗窃、抢劫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涉灾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国保大队、网安大队:围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排查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加强维稳情报信息和相关网络舆情的搜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要认真做好应对处置重大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各派出所: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疏导工作,防止扩大和矛盾激化。同时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疏导和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严厉打击趁灾哄抢、盗窃、抢劫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涉灾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警务保障室: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急装备储备工作,确保及时提供后勤保障。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警宣传。分局宣传部门及交管大队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络、手机短信以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准确发布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路况,引导群众提前选择绕行路线。
(二)严控道路险段。交管大队、辖区派出所要认真排查易于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出现恶劣天气后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三)突出重点监管。根据指挥部统一要求,指挥中心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适时调整警力部署,把警力投放到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和重点部位,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力度,加大巡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好雨雾雪天气、冰凌路面的事故预防工作,采取提前分流、间断放行、警车带道等多种方式加强交通疏导,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四)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员管理。交管大队要着力加强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密切与交通、运管、安监部门配合,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场、出站、上路行驶车辆安全合格。
(五)认真落实应急装备。警务保障部门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对低温冰冻雨雪灾害所需的各类必备应急处突装备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装备调拨管理机制,以适应处突需要。
(六)合理安排应急警力。各相关部门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做好处突工作准备,随时待命,快速反应,确保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能及时妥善处理。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交通应急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要在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的同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随时应对恶劣天气下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准备,确保一旦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来临,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道路和路段的监控和管理,全力维护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安全畅通。
(二)建立气象信息联系机制。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区未来天气变化情况,及早掌握恶劣天气来临信息,适时向各单位发布预警通知,对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部署,争取主动权。
(三)建立应急信息快速发布机制。一旦出现恶劣天气,由交管部门通过区广播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最新道路通行情况、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的时间、范围以及分流绕行的具体路线,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尽可能避免大量车辆滞留路面过夜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部门和警种之间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公路经营单位、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保持对恶劣天气的高度重视,调集盐、沙、草垫、谷草、煤灰、炉灰等融雪应急物资和清障救援车辆,集中力量,合理布局,遇有结冰情况立即采取撒盐除冰等融雪措施,千方百计做好融冰除雪和应急救援工作。与相邻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采取封闭交通等管制措施前,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区域分流工作。
(五)加强道路执勤工作安全防护。参加疏导分流的路面工作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伤亡事件发生。结冰道路放行时,要采取重车压道、警车开路、分批放行的办法,确保放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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