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承担电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运行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三、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全部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保证合法使用。
四、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电梯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五、加强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作业知识,电梯作业人员全部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对在用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七、建立电梯台帐,逐台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八、保证所使用的电梯都由取得资格许可的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
九、每日对电梯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十、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