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称甲方):晋江市欧拉KTV
委托人 :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厦门幕维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欧拉KTV 提供营销顾问及影音调试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2.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营销顾问服务事宜。
2.2 服务内容
2.2.1 营销策划总体方案论证
协助甲方制定KTV营销总体战略、执行策略、年度总体营销推广方向、媒体策略、主要营销阶段计划等。
2.2.2 营销费用的制定
协助甲方制定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协助制定ktv整体及各阶段微信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微信宣传费用,互联网宣传费用,微信商城及团购优惠方案2.2.3 KTV销售价格体系指导协助完成KTV 营销策略的执行各个营销创意的执行,结合市场变化实际、销售进展实际、提出相适宜的销售策略与推广策略。
2.2.3 定期营销会议召开
依据营销各阶段不同,定期举行高层销售管理协调会议。总结销售情况,诊断销售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2.4定期调试音响,保证服务24小时稳定运行,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与供应商协调处理,,即使服务客人的调音需求。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1确定合作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及时的配合乙方的营销工作
3.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2.1根据甲方要求,对有关营销策划工作进行及时地调整。
3.2.2双方建立周例会,对上周营销策划工作进行总结,制定下阶段工作计划。
3.2.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模式及时配合甲方工作。
3.2.4 乙方在更换调音师(目前小吕)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5.1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保底加抽成方式,具体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保底肆千加乙方 营销团队抽成3个点,营销人员2万以下8个点 2万-4万10个点 4 万以上12个点。
5.2自本合同正式履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该月的营销策划保底费用肆千元。抽成一个月后结当月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7.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7.2若甲方无故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逾期7日的,自第8日起,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10.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10.5甲乙双方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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