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 元整。
2、转租标的:
租赁房屋 间(共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转给乙方,从 年 月 日起。
3、转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年 月 日将位于 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 年 月 日付转让费定金 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 元外,其余下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酒店。
4、条款:
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5、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6、装饰装修:
经营期间,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物乙方可以带走。
7、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 元整,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
8、以经合同签订,其酒店内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9、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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