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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店铺承包合同

2023-04-2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发包方 ( 甲方 ): 承包方 ( 乙方 ):

  鉴于双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店铺装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铺装修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

  1.3 承包范围 : 以双方确认的单个店铺施工图纸及预算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 期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

  1.6 工程质量 : 优良

  1.7 工程面积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

  1.8 合同价款 : 以双方确认的单店《店铺装修施工确认单》为准,并根据单店施工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确认的决算金额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 , 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 ,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 , 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 指派 先生为甲方驻工地代表 ,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工程竣工的质量评定等手续(所需资料可由甲方提供)。

  3.2 指派 先生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 ,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环卫、城建等工作,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6 在正式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表以做为甲方监督乙方施工进度的依据,且该进度表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率。

  3.7 甲方验收乙方全部工程后,乙方所剩余的装修材料,甲方将按照乙方报价如数退还给乙方,该部分款项将与验收后尾款共同结算。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但需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增加的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一周内累计计算 ),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9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出现任何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 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的确定采用如下方式:

  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6.2 工程款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组织人员审查。

  6.4 在工程验收后的一年内为免费维修期限,在此时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修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应有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则必须返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乙方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和受培训人员签字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由于乙方施工人员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伤亡由乙方自己负责赔偿等事宜,同甲方无关。

  8.5 施工队伍在施工前都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8.6 施工队伍应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如:试电笔、绝缘鞋、手套、安全帽、保险带等),并做好发放和领取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窝工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9.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6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过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围并在受影响方加以合理的注意之下仍未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爆炸、风暴、洪水、雷击或战争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天(10)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财产损失,由各方自理。当上述事件出现后,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暂时中断执行或取消本合同。

  第十条 未尽事宜、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甲方与乙方所签的店铺装修施工合同不具有排他性,甲方有权选择与乙方或乙方以外的其他装修公司签订店铺装修施工合同,并将工程发包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施工,乙方无权干涉。

  甲方已授权乙方施工的工程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无权收回乙方正在施工工程的装修权利。

  甲方已授权给乙方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分包。甲方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有否决权。

  11.2禁止乙方将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以挂靠的方式承包工程),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视当时情况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1.3工程优质不优价。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在甲方授权乙方施工的任何一项工程时甲乙双方未及时就授权施工的工程签订装修合同的,该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条款。

  12.3 本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有效期为1年。

  12.4 《店铺施工安全协议书》以及单店的《店铺施工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5禁止与本合同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采用贿赂或类似的不正当行为谋取与本合同相关的不正当利益。若出现违反条款行为,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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