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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随身邮服务合同

2021-01-01 来源:好走旅游网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七章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八章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九章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

  政府

  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__。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

  国际经济

  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地区的

  计算机

  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

  服务

  ,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折合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现金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__美元,双方各缴付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 年 月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__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

  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账以人民币为统一记账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__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__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__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__年减免所得税__%。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账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地,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保险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如果由于中国或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请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账面余额进行清算。现金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在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__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__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和字词不经__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甲、乙方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两种文本在中国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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