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及队长/主任组成,负责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 填制入住者名册,负责来访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负责公物的检查、保养和维护,落实防火防害对策;
3、 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 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入住者必须为公司保安员,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须填写入住申请表,并由公司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
第五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 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各种公共设备、设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 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纪律秩序。
第六条:入住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改变宿舍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3、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用火或吸烟,自己生火煮饭;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防碍他人休息;
6、 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洗换衣服不得堆积在宿舍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整齐或放入柜内,保持宿舍整洁;
7、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8、 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保安员关系及进出时间;
9、 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 爱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废物垃圾应放入垃圾筒内;
11、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每天清扫1次)
12、 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关风扇;
13、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4、 早班人员应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员应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须熄灯(特殊情况除外)。
15、 电话使用要长话短说,不得霸占;
16、 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委会汇报。
1、 建筑物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 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 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 出现其他需要通报事项时。
第八条:入住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3日内退房:
1、 不具备公司员工身份,辞退保安员;
2、 违反规定被公司认为不适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命令退房者。
第九条: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因入住者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宿舍内的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入住者不得对宿舍和附设设施进行改装。
第十一条:入住者应注意公共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冲凉房、食堂、厕所的清洁卫生。
入住者应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
入住者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凡违反第六条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处50元------300元的罚款;凡违反第五项至十五项的处10元------50元的罚款。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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