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㈠脚手架搭建项目名称: ,脚手架的总价: 。
㈡所搭建脚手架均需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装到位(特殊情况协调处理),并且按照国家标准做好防护工作,若被有关部门查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如因脚手架安装问题引起安全问题及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含甲方及第三方)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相关经济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的货款或制作费中扣除,但不以此为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全额赔偿。
㈢脚手架由乙方提供,乙方作为安装方有责任承担起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甲方施工期间若由因乙方搭建脚手架质量问题所造成甲方安全和质量问题所产生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㈣甲方在脚手架进场前替乙方垫付给脚手架出租站 元(大写: )押金,脚手架拆除完毕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总价剩余款项(扣除脚手架出租站出租费用)给乙方。
㈤搭设脚手架工期自签订日期起(含签订日期)为 日。拆除时间为 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若乙方因搭设和拆除工期延缓造成甲方一切损失全由乙方承担。(搭建、拆除、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㈥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需要可以签订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2份。
㈦甲乙双方在履行或解释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先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则提交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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