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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写字楼协议

2021-08-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出租方(甲方) 电话: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地址: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做办公之用,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写字楼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328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为40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3 xx年后租金以每年5% 递增。

  2.房屋装修期为2个月,即房屋计算期为2xx年 月 日。

  第四条 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的缴纳办法:

  1. 物业费月标准为 元㎡: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2. 水电费(含公摊)由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部门缴纳费用;

  3. 电话、宽带费:乙方自行申请并缴纳费用;

  4. 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由甲方负责维修,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真实合法,保证房屋正常使用。

  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3. 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4.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租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作为办公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各项政策,不违法经营。

  第六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可以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但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 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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