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4月16旬(初定)。
二、地点:z二小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
60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掷实心球(原地)、垒球。
四、参赛办法:
(1)各校学生以校为单位组队,z小学限报30人,z二小、罗集小学、夏店小学、吴店小学每校限报20人,其它学校每校限报14人。各校上报男女运动员人数对半,男女运动员人数不得相互调剂。
(2)每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队男女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五、竞赛办法:
男女单项取前6名,按7、5、4、3、2、1记入团体总分。不足6名递减一名录取,名次得分不变。接力按单项名次分加倍,单项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团体总分以各单项所得男、女个人名次分总和计算,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按单项第一名、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团体总分取前六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精神文明队2名,其余为优秀组织奖。
六、奖励办法:
个人前三名发给奖状、团体发给奖牌。
七、报名日期:
各校报名表于4月8日前送交中心校办公室。
八、比赛规则:
(1)参照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径赛项目采用预、决赛办法进行,按预赛成绩取前6名进行决赛,不足6人减1人进行决赛。
(3)田赛项目采用三次跳(掷)办法,录取前6名进行决赛,不足6人减1人进行决赛。
九、其他:
(1)参赛运动员由大会统一编号,号码布由由各校按标准(白布20*15黑字,每人各两块)统一制发。
(2)本规程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均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或补充。
(3)各校运动员应统一着装。
希望各校接到本规程后,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落实,迅速组队,抓紧训练,做好迎接中心校田径运动会的一切准备,力争运动技术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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