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环山中学宿舍楼和厨房后水圳混凝土圳边及护坡工程
二、工程地点:环山中学宿舍楼和厨房后
三、工程内容:
护坡总体积为30.89m;
护坡总投资13900元。
宿舍后圳护坡长:42.2m×宽0.3m×高0.8 m = 10.13 m3
宿舍后圳边:长42.2m×宽0.5m×高0.24m = 5.06m3
厨房后圳边:长38.4m×宽0.5m×高0.3m = 5.76m3
厨房后圳护坡:长38.4m×宽0.3m×高0.8m = 9.22m3
伸进土中加宽脚:长0.3m×宽0.15m×高0.8m×20个 = 0.72m
30.89 m3×450元/ m3=13900元
四、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日为20天,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2月8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
1、工程的总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3900.00元。
2、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量的确认:施工过程中,若工程量变更,根据上述单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工程变更单。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总价70%,余款按规定竣工验收后90日内全部支付。
六、甲方义务
1、 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
2、 工程文明生产中涉及环保、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顺延。
七、乙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2、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上岗;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上岗证情况的检查。
3、在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的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排的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当发生时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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