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出租给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门面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 元(大写: 元)。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门面。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面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3、乙方每叁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0%加收滞纳金。
第三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门面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准擅自破坏整个门面的主体结构,如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准损坏原装修风格,必须保持其原貌,否则不退保证金。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水电气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门面的质量或门面的内部设施损坏,包括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门面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必事先向甲方申请,可直接转让。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
第六条 若租赁门面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承租人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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