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委托事项
二、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即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3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即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3甲方定稿后乙方交付设计工程稿件前,甲方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每修改一次增加总设计费的30%为修改服务费。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甲方签定初稿设计确认函。
2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5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确定日期内完成终稿后2个工作日,甲方无异议则终稿视为定稿。甲方签定设计确认函。
3、甲方签订设计确认函并付清设计全款后,乙方交付设计工程稿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日期:_年_月_日
传真: 开户帐号: 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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