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员工家属):
鉴于甲方员工同志(身份证号)不幸于年月日在家去世,经与其家属充分、友好沟通、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现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终止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各方认可,甲方与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年月日(去世当日)正式终止。
2、终止劳动关系后,乙方家属代为到甲方结清并领取的全部工资。
3、鉴于乙方员工家庭的实际状况,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员工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该补偿金额已包括需依法支付乙方的一切补偿,含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如有]、代通知金、加班费[如有]、社保补贴、慰问金等,但不仅限于上述所列的几项赔偿。)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上述补偿金,并由乙方家属领取。
5、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乙方家属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不仅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且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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