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东海县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供双方履行:
房屋的座落,面积以及租赁用途:
甲方将位于东海县秀水商业街 栋 号的`商铺有偿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 场地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合法经营 使用。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及定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乙方于签订本意向协议的同时交纳租赁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定金于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冲抵房屋租金。
其他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在XX年1月20日之前办理好相关工商税务证照,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交齐正式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甲方承诺在这期间该房屋不会租赁给第三方,逾期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房屋的承租权,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因政府或工程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租赁时,甲方无息全额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
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附壹份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予乙方,为乙方办理相关工商税务证照之用,若在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乙方未办理好相关承租手续,则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其他相关责任内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所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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