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市 区 街 号 栋 单元 楼 号,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月。
二、每年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6个月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 年 月 日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允许甲方带新租房人看房,乙方提供看房条件,如满足不了以上条件,乙方必须提前10天交房。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有线电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和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期间内,乙方不准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住房的权力。
六、租房期满,室内设施及卫生保持承租前原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卫生不合格交卫生清理费。
七、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八、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过租房期两天)甲方可自行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认可自负。
九、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予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十、乙方在首付款交费时,需交水、电、煤气费押金 元整。
十一、本协议签字后,乙方一次交齐房费。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电表指数: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十三、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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