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货方 (简称甲方)
供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厂里所有需要的钢铁材料全部由乙方供应。
二、乙方供货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后方可定价。
三、甲方所需要的钢铁材料,乙方送到甲方厂里后,由甲方委派工人卸车为准。
四、乙方送给甲方的.材料,在到达甲方厂里清点入库后,甲方在乙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方可。
五、甲乙双方协定付款方式,乙方把货送到甲方厂里后,每次的货款甲方按送货清单上的金额付给乙方支票或现金,帐户上有钱方可进帐 ,若是不能进帐的支票定为期票,期限为一个月,如果甲方 经济周转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支票不能进帐,在没有通知乙方的情况前提下,乙方进帐了甲乙双方支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六、甲方开给乙方的货款支票期限为三十天,但是在甲方资金周转特殊的前提下,乙方在次让步给甲方筹备时间定为五天,如诺甲方依然不能给乙方对现,乙方将在第三十五天后起算甲方的违约金。
七、甲方违反上述第六条之约定,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所欠货款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二十五天内还未支付所欠货款,违约金在六十天《35天+25天》后按每日千分之六计算直到付清货款。
八、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指定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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