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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应急预案

2020-11-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应急保供生活必需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城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含两个)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在1个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属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机构

  在大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

  (名单见附件)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隆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镇指挥部下设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协助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岑溪市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负责食盐的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粮油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

  畜牧站:负责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产地以及在生产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根据需要制定并牵头实施储备猪肉和应急商品投放方案。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财政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当启动所在镇应急预案时,确保本级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运输畅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摸清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情况,科学调度重点保供企业、超市和市场提供充足货源,统筹安排本级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五、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争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镇生活物资保障组。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证;确证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市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六、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协调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启动网络舆情对应,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蔬菜生产基地、肉类产品供给基地调动供应生活物资,在社会生活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供应。

  1.粮、油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加工、食用油经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圆白菜(包菜)、白萝卜、土豆、冬瓜、节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与当地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当地应季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由镇两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当地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县本级猪肉储备,并在镇确定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我镇当地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当地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工作。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的,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市场供应。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组织进口。当镇内以及周边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

  (六)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情景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模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七种疫情发生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有效保障生活物资配送。

  (一)封控区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请示镇人民政府安排社区、村、镇工作人员统计该片区居住人员情况,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并与重点保供企业对接。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片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该片区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栋片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社区、村与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生活物资资金的结算。

  (5)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片区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村组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村组居住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组周边2-3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村组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如遇到供应紧缺时,立刻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适时调配其他辖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补充。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交通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村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村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封闭管理村组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5)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镇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镇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镇周边2-3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镇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必要时可由市重点保供企业提供生活必需品,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根据镇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5-6个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出入。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序安排群众领取生活必需品,不扎堆、不代领。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镇临近的部分村(社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门对辖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保供企业运输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物流车辆出入证明,镇、村(社区)各卡口见证放行。

  场景四: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三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由市指挥部启动市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我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并上报岑溪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3)如本辖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储备粮、油、肉、食盐等物资的投放。

  (二)管控区

  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村组)、楼栋等,实行“人不出组、严禁聚集”,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该村组、楼栋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管控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保证管控区市民物资需求,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并协助设置临时便民采购点,提倡无接触配送,可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采购点购买或领取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

  (三)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民网上购买生活必需品,提倡无接触配送,实行出入证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防范区居民可按原有渠道购买生活物资。

  七、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

  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我镇建立与本镇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申请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

  (三)秩序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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