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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五)

2020-05-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第 号国有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含土地上所有建筑,以现状交接。

  2、如政府行为对该土地进行征用改造,土地上建筑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条件按政府要求的期限退出,乙方已付的年租金按实际天数扣除,剩余款项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的经济赔偿与甲方协商解决。

  3、租赁地块的四至范围由附件—之附图确定,该附图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有效。

  4、租赁地块的用途以现有建筑为准,不得扩建。

  第二条 租赁地块的期限及租金的缴纳方式

  1、租赁地块的租赁年限为五年,自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租金的计算方式:每年每平方米为 ` 元人民币(大写: 元);起算时间为乙方支付租金之日(租期顺延)。

  3、租金的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年租金。

  4、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体现的租金是指扣除各项税费的净所得。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5万元整(伍万元),合同到期甲方检查房屋状况无问题后,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若房屋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进行修缮,若保证金金额不足,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缴修缮费用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承租期限内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因产权不清或抵押查封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及乙方允许的第三方)正常的营业业务需求(甲方提供现有的资料)。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水、电、供暖、电话、税费及相关费用的保证金,数额双方协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承担的费用未向有关部门交清,甲方有权从中扣除,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乙方需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2、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不得以该房屋的名义贷款、借贷、抵押、质押、担保等,否则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权限需要将部分房屋转租,不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但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并不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如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如:水、电、供暖(包括自行增容费)、煤气、税务、房产税、土地税、工商、排污、环保、城建、停车、卫生、检疫、广告牌、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街道管理费、行业年检费等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负责保存好经营期间向有关部门交纳的水、电、供暖、电话缴纳的税费等等凭据。甲方定期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时向有关部门缴清费用,逾期不交费(超过一个积缴周期),甲方有权按违约条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条款执行。

  6、该房屋质量按现状交接,在乙方使用期间,室内、室外、上下水及排污井堵塞、供暖、电、雨水渗漏、排风系统所有各种设施、设备物品维修维护、保养、审验等等方面自修自用。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商务和其他所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

  7、如政府对该房屋内、外装立面有统一要求,由乙方自费负责完成。

  8、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进行再次装饰、装修及维修改造。改造完毕需提交甲方一套完整的档案材料。乙方在改造过程中不得影响同楼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出现问题自行解决。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违章扩建、结建、改造房屋所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或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及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违章扩建、结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改造后的房屋及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正常期满后或提前撤出,甲方不负责补偿。

  11、乙方在承租期间保证该房屋水、电、供暖、消防等方面使用安全(需要提供时必须向甲方及相关部门申报,并绝对服从相关部门对安全防火管理和监督。如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全由乙方承担。

  12、以避免水、火等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参加财产保险。

  13、乙方在经营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税法及财务制度守法经营,须完整保留与财务相关的凭证、账簿及报表,若因资料保管不善或未按照规定进行经营及账务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乙方承担,并不以合同是否到期或解除为限。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二)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出租的房屋产权不清楚的;

  2、甲方现有资料未提供给乙方办理正常营业手续的;

  3、甲方提供的房屋经房屋安全部门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乙方未按规定时期足额付清租金的,经催缴合同期间内未付的;

  5、乙方欠缴有关部门各项费用的,经多次追缴拒不缴纳的;

  6、乙方擅自拆、改、变动设施设备,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7、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及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本合同自一方交纳给甲方足额租金之日起,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收回该房屋。

  2、因不可抗力因素须提前解除合同,双方以实际使用房屋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同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或变更,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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