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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

2021-01-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局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和工作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精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精河县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增强法制教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队伍管理,以安全生产检查为重点,严格执法,规范调查程序,强化事故处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监察。

  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面,一是实行了分管领导负责制度,对企业开展安全监管检查,既抓安全生产业务,又负责执法检查现场监督。二是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执法工作的审查,严格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执法审批等事项。三是对执法案件坚持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四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依法办事,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劳动防护用品、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了监管检查工作力度,深化检查效果。

  截止目前,已完成149家执法计划监督企业的监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43处,下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93份,立案审批表5件,现场检查记录50份,责令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强制措施决定书3份,行政处罚告知书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3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拒不执行整改或有较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企业严格执法,有效地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月17日,精河县安监局联合建设局等部门对我县和平西路政府安居房3号区十二标段在建的8栋多层住宅楼及乌伊公路东面在建的温商高层酒店大楼进行了建筑施工场地检查。此次联查主要对建筑施工场地的特种设备塔吊、电气设备总配电箱、楼梯安全通道、楼房主体的外围防护栏、防护网、建筑工地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数在建楼房安全防护网、防护栏不符合要求;二是楼梯安全通道不坚固,未设扶手;三是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四是施工场地安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五是楼房楼梯口或电梯口没有警示标志;六是施工用地总配电箱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善,线路混乱,裸露的地下线需悬空或埋于地下。针对以上问题,联合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对建筑工地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生产企业永鑫源矿业有限公司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处10万元罚款;危险化学品监管进一步加强。截止目前,对8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网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对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网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达2万元。

  4月18日,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消防、教育、建筑、经贸等六个部门对全县四个乡镇场的5所学校、6家企业(棉花加工厂)、1家建筑施工场所、2家液化气站、2家木材厂、7家苇板厂进行了为期二天的综合性大检查。主要对各领域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气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充装气罐、工业加工生产现场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以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联合检查执法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及停业整顿书。了全面安排部署,统一规划布局经营销售网点,严把审批关口,做到底数清、位置明,共对符合条件的29家经营单位发放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开展了拉网式安全检查,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商户门店进行了查封。春节期间突出重点,领导带队,深入乡镇场集贸市场,进行现场监管,杜绝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保证了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初步意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职工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安全操作技能低。

  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强化监管监察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二要严查事故,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一)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

  (二)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强化措施,推动部门监管规范化、正常化。

  (三)强化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促进隐患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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