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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最新方案范文

2020-01-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教整治﹝20xx﹞1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要求为依据,着力整治全县公办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学生食堂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食堂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切实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学生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伙食价实相符、吃得营养健康。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严肃查处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以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20xx年8月)

  1.成立机构。成立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局长欧阳华任组长,副局长吴志强、李辅忠、肖晋、县纪委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谭剑、主任督学彭瑶军、副主任督学杨火茂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办公室、计财股、督导室、安稳办、基教股、教育科学研究所、营养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教育局作风办,由曾武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标、宋建平、黄福超、周学永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专项整治办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案件查处指导组。综合协调组由计划财务股牵头,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牵头,案件查处指导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牵头。各成员股室和各工作小组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计财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学生食堂收支情况的审计调查、推进和完善学生食堂建设和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调度和部署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等;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相关媒体的新闻报道等;督导室负责将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纳入县教育行政管理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等;驻局纪检监察组、局作风办负责指导各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和调查处理,明确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违纪违规政策界限,按照干部权限问责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协助计财股抓好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营养办负责制定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安稳办负责学生食堂食品、食材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导督促各学校制定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制定方案。制定下发《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县专项整治办制定印发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动员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广播电视台、宜章教育门户网站、宜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专项治理方案,公布举报电话

  (二)全面整治(20xx年9月至11月)

  1.自查自纠(20xx年9月10日-9月30日)。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责令学校限期全部清退。违规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收缴上交县财政账户(由县教育局计财股指定)。在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经营管理情况,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进行自查自纠。9月1号之后,按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和《关于20xx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郴发改发﹝20xx﹞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2.问题核查(20xx年10月8日-10月15日)。县专项整治办对全面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落实。

  3.汇总分析(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各学校专项整治办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0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

  4.实地检查(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县专项整治办深入各学校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自查自纠和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剖析学校;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重点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协同县发改、县财政、县审计、食药监管等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督查和暗访,并通报督查和暗访结果。

  5.责任追究(20xx年10月21日-11月30日)。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实、整改不力、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导致本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在20xx年9月1日后,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中仍然存在重点整治问题或未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处理案件随查随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三)建章立制(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食堂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规范巩固(20xx年2月至12月)

  1.建立联动责任机制。建立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各中小学校为责任主体,校长负责制的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教育局联系局领导和联系股室分片包干责任机制。

  2.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学生食堂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施学生食堂阳光管理。

  3.健全工作问责机制。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对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不力,对挤占、侵吞、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4、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中小学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改善学生用餐环境。加大学校基本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严禁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挤占、挪用学生食堂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食堂管理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员为监督责任人。各级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把握时间节点。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按照工作步骤确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快查快结。

  (三)注重整治实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学生食堂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工作预期目标。

  (四)认真吸取教训。县属各学校、各乡镇学校要从本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学生经营管理中损害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真正做到从个案问题中找出带有普遍性问题,查办一个案件找准全行业风险点,治理一个层面推动治理多个层面。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各职能股室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9月20日前报实施方案,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统计表》、《宜章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伙食费收支情况自查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将报表及自查整改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内容实。各学校专项整治办于20xx年12月前报送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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