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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文:时间会给你答案

2020-10-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优秀作文:时间会给你答案

  时间会给你答案

  有一次健身课的内容是拳击,我打了半场下来坐在场边休息喝水。我问教练:“教练,你说我以后能当教练吗?”其实我并不是有此打算,无非是没话找话问一句,这样一来二去交流点什么能给自己争取多一些时间休息,要知道这个教练可是健身房里著名的铁血教练啊。

  “你不能。”教练看都没看我,一边喝水一边说。

  “为什么?”我很诧异。虽然我腰腹还没练平坦,但也可以心比天高嘛!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当教练。”他在我身边坐下开始讲故事,“我第一次接触学拳击是11岁,自己喜欢,打了几年,教练说我可以打比赛了,我就去了。那时候比赛获了一些奖,身体也强壮了很多,慢慢开始接触健身,自己练。练了一两年,技术更加成熟了,进步特别快,又参加了一些健美类的比赛。之后我的教练让我帮忙做助教,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去考健身教练的各种资格证。从11岁开始到我真正当教练差不多10年吧,到现在也快30年了。我就是这么走上健身教练的路,从老家的训练馆,一步步走到北京的健身房,慢慢这么走过来的。”

  教练是个铁血但不善言辞的人,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其实就是“你要真的热爱并努力,而不是从开始就想着要拿到怎样的结果”。我突然想到,经常有网友问我,该如何写东西,写什么样的东西比较容易发表,或者发表文章写书的途径是什么?我回答不了,因为我也只是一直写,没想过什么结果。这么一类比,我便明白了教练的意思。

  网上有个挺有名的健身类的文章,叫做“塑身300,时间是怎么样划过了我皮肤”,光看题目,就深有感触。我记得第一天跟教练做体能测试的时候,各种数据差到临界点,稍微动一动就累得气喘吁吁。现在两个半月过去了,虽然没有一步到位成为健身达人,但明显感觉腰腿有力,整个人都精神了。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我比谁都清楚,是每一个依旧晚2点睡但必须7点起的早晨,是睁着朦胧的睡眼在公交站边买红牛的瞬间,是深蹲训练从徒手到负重30KG的飞跃,是挑战了很多我觉得根本做不到的动作和重量。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大汗淋漓,没有买过运动服,没有穿过运动鞋,甚至都忘记了汗臭的味道。昨天下拳击课教练给我解手上的绷带的时候说:“连绷带都湿透了。”健身这种事,时光是最好的答案。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如果从一开始就选择可以自我实现的工作,并对所钟爱的工作全心投入,只要公司体制完善,机制健康,加薪晋职这些物质和精神的收获,便变成了随之而来的副产品。” 对这种人,我一直都特别敬佩,也特别尊重,他们有一种韧劲,低头努力,剩下的交给时光。

  考琳·麦卡洛:谛听“荆棘鸟”的歌

  不幸的童年

  美国作家海明威曾说:“一个作家最好的早期训练是不快乐的童年。”考琳·麦卡洛的童年就充满了不幸。

  1937年6月1日,考琳·麦卡洛出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部的威灵顿,12岁移居美国前,与家人过着不断迁徙、极为贫困的生活。父亲曾是优秀的英国越野跑比赛冠军,后来以农业工人的身份从爱尔兰来到澳洲,沦为砍甘蔗的流动工,脾气火爆;母亲则性格冷漠,不喜言谈。他们夫妻关系并不和睦,充斥着争吵和欺骗。后来,父亲去世时,他们才知道父亲在外面至少有两个情人。“我的父母彼此都讨厌对方。”麦卡洛在接受英国《泰晤士报》的一次采访时回忆道,“我的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母亲也不太明智。但他们始终不离婚——这真是个大问题。”或许,正是受到父母不幸婚姻的影响,麦卡洛在其作品中有意无意地描写了一个又一个爱情悲剧。而父亲在澳大利亚经济萧条的日子里,带家人颠沛流离、四处谋生的亲身经历,使麦卡洛对爱尔兰后裔的苦难遭遇有更深切的体会,这些在她的作品里多次呈现。

  麦卡洛自幼好学,嗜书如命,5岁就开始写诗、讲故事、学画画,然而,在不幸的家庭中长大的她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分歧颇多的父母在对待麦卡洛求学这件事上的意见却是空前一致——他们都希望她不要上学,早点儿成为家里的劳动力。父亲还曾讥讽她“又胖又丑”,“永远嫁不出去”,“只能做个洗衣工”。

  幸好,麦卡洛还有个弟弟卡尔,两人感情很好。每每被父母责骂时,他们就相互慰藉,无聊时,彼此讲故事消磨时光。但是,卡尔在25岁时溺水身亡。时隔几十年,麦卡洛说自己依然悲痛得无法提笔来回忆弟弟。

  大器晚成的作家

  麦卡洛最初并没有想当作家,她本科是在悉尼大学攻读医学,因对药皂过敏不得不放弃医生这份职业,转而研究神经生理学,并在耶鲁大学医学院神经学系研究实验室工作。也正是在那时,她开始萌生写作的愿望:“我二三十岁时突然在脑海中看到了自己70岁时的样子:住在寒冷逼仄的小房间,房间里只有冷水和60瓦灯泡,而我还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这画面刺激了麦卡洛,她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尝试写作。1974年,她的第一部长篇作品《提姆》在美国出版,这本罗曼史小说很快被拍成电影,使她一夜之间名利双收,在文学道路上正式迈出了第一步。1977年,麦卡洛在构思4年、进行大量调查工作后的呕心沥血之作《荆棘鸟》出版。该书被欧美评论家誉为“继《飘》之后最成功的家世小说和爱情传奇”,不仅在美国迅速走红,成为十大畅销书之一,而且被翻译成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成为“国际畅销小说”。这一年,麦卡洛正值“不惑之年”。

  若单就走上文坛的年龄而言,麦卡洛可谓“大器晚成”,但谁也不能否认,文学创作的火种在她很小时就已经播下,这是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摒弃的东西”。

  抗争命运的“荆棘鸟”

  回忆考琳·麦卡洛及其作品,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依然是《荆棘鸟》,并对那个著名的开头念念不忘:“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作为女性作家,麦卡洛对女性情感及心理活动有着深刻的感悟。她在《荆棘鸟》中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众多女性形象,她们如同一颗颗晶莹闪亮的珍珠,使这部小说熠熠生辉。克利里家族三代人中的四位女性——祖母菲奥娜、姑母玛丽·卡森、母亲梅吉和女儿朱丝婷的个性和人生道路各不相同,但是,在共同的女性命运面前,她们表现得自尊而勇敢、叛逆而坚韧。在澳大利亚这个曾经以男性为主宰的社会,为了追求自身的解放与发展,以不同的方式大胆突破种种束缚,哪怕要付出像“荆棘鸟”一样在痛苦中歌唱着死去的代价。

  追寻自我的“移民者”

  “文学离不开土地。”作为一名年幼就移居美国、年过四旬才回归故土的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有着浓厚的“本土情结”和“爱尔兰民族情结”,她既对爱尔兰悠久的文化传统深感自豪,又为爱尔兰长久以来遭受的殖民统治及其给爱尔兰人民带来的痛苦深感遗憾。因此,她笔下的多部小说都是以殖民主义为时代背景。不过,对殖民主义的痛斥和鞭笞并不是麦卡洛的最终目的,因为在她看来,“被拋弃”的移民者在身份上的无处归依和模棱两可,才是殖民主义带来的最大恶果,于是,对身份的追寻和确认成为其作品的真正用意所在。

  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麦卡洛前后创作的3部以澳洲移民者为主体的小说,恰好对应了3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涵盖了3种不同的移民身份:《摩根的旅程》里的故事发生于1775年至1793年,讲述的是以“摩根”为代表的澳大利亚第一代移民,因生活所迫成为流放犯后对家园救赎性皈依的追寻;《呼唤》里的故事发生于1872年至1900年,主要讲述了以金罗斯为代表的英裔移民对重建“理想家园”的追寻;《荆棘鸟》里的故事发生于1915年至1969年,讲述的是以克利里家族为代表的爱尔兰裔移民对自我身份及家园的探寻。从整体上看,3部小说是对英帝国在澳洲殖民史的一番梳理。

  可以想见,长期移民在外的麦卡洛在创作这些小说时,有着怎样的身份认同感与代入感。她笔下那些富有诗意且兼具苍凉悲壮之美的环境,那些荒蛮广漠,那些时而发生的热带风暴和草原火灾,不仅使读者体会到浓浓的澳大利亚风情,更使她在陌生世界漫长的闯荡中,回到原本熟悉的文化环境,延续自己的本土身份。

  戏路不同,努力相当

  日本著名演员高仓健在银幕上一直给观众留下铁血硬汉的印象。在拍摄电影《追捕》时,扮演横路进二的演员田中邦卫对导演埋怨说:“我一直只能扮演猥琐、丑陋、瘪三的形象,这不公平。”

  导演对田中邦卫说道:“这样吧,你俩换个角色,你来演警察官杜丘,看看效果如何。”

  田中邦卫欣喜地穿上杜丘的皮夹克,骑着马,握着枪。他这一形象一出现,立刻就像一个鬼鬼祟祟的逃兵,笑得剧组人员前仰后合。他沮丧地脱下皮夹克,叹气道:“看来我只适合演反派的角色了。”

  导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们只是戏路不同,但努力相当。”

  这句话,给了田中邦卫一个很大的启示。从此,他专演极具个性化的配角,而且将这一类角色演得炉火纯青,成为一名炙手可热的演员。

  你责怪一个人的审美是没有意义的

  时隔多年,再一次来到清华西阶,感觉跟过去已经完全不一样了。15年前,我在这里学过信号与系统专业。当时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多年后自己会在这里谈论音乐。

  有人说,如果在清华读书不用考试的话,很多人愿意在这儿生活一辈子。我能够理解这种对校园的美好感觉。成为歌手之后,也有人问清华对我音乐创作的影响。我想了想,说:“如果不来这所学校,我可能不会做一个歌手。”恰恰是这样一所理工科院校,当它的人文气息出现的时候,就会特别吸引人。

  1996年,我在清华北门的民房里住了一个夏天,遇到了一些流浪诗人和画家。他们的说话方式、生活方式和作品,让我发现原来还有另一种思维方式存在,这对我很有吸引力。也是从那时起,我有了创作的冲动。

  上中学的时候,我很不喜欢语文,但1996年我突然发现,我只是不喜欢曾经学的那些文章而已。我喜欢看《凡·高传》《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还喜欢看博尔赫斯的书。我写过一首歌叫《风吹麦浪》,其实写的就是这一阶段的记忆。

  在大学里你也会遇到情感上的挣扎,在清华恋爱又很特殊。隔壁北大的女同学很骄傲,我们也很骄傲,所以我们就不去北大找女朋友。后来在创作中我也写了很多幻想。孤独导致幻想,幻想导致创作,这是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变过的一个道理。

  我有个学长也写歌。有一天他把我叫到面前,说:“李健,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老唱谭咏麟这些人的作品,你为什么不去唱更有深度的呢?”他建议我应该唱罗大佑和甲壳虫的歌。我说:“我听过他们唱歌,但我觉得他们的唱功不行。”

  当时我对音乐的理解很多都只停留在技巧上。后来我真正去听学长所说的这些音乐,的确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

  其实我在音乐上的成长经历特别能够反映当今乐坛的发展趋势,我也是从港台歌曲听起。港台歌曲最简单、最直接,跟人身体上的感觉最接近。说得专业一点,所有流行歌曲的速度基本是每分钟80到90,跟你的心跳是一样的,包括最流行的周杰伦的《双截棍》。

  我第一次听甲壳虫的《Yesterday》的时候,是很失望的,我觉得唱歌怎么能连颤音都没有呢?但那个学长跟我说完之后,隔了一段时间,我再听《Yesterday》时,感动得热泪盈眶。罗大佑和甲壳虫告诉我,音乐最重要的是简单和真诚。

  后来我又开始听古典音乐,而我最初对古典音乐是敬而远之的。当时我们很多同学愿意听肖邦、舒曼,包括更深一些的斯特拉文斯基,我总觉得他们是在附庸风雅。但真正有一天,当你开始学习音乐,当你听得多了的时候,你才能够真正欣赏古典音乐。到今天为止,我每天听的音乐有一半以上是古典音乐。它是所有音乐的源泉,是海洋,所有的音乐类型都和它有关。比如说甲壳虫,他们只不过是用吉他来演绎古典音乐。我当歌手之后也开始疑惑:为什么有那么好听的音乐,很多人却不听?但现在想一想,我也是那样过来的。

  音乐就像人一样,有一个成长期。你责怪一个人的审美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像我这样在音乐上花费这么多精力的人只是少数。作为一个歌手,你既要考虑公司的利益,又要有一点坚持,就是希望你的音乐能引领大众,有一天他们能欣赏并喜欢你的音乐。

  我八年前写的《传奇》,是一首特别不起眼的歌,但今天恰恰成为KTV里很多人点唱的歌。我觉得这可能就是坚持的结果。大学里我经常问同学:“你听我的这个旋律怎么样?”同学心情好的时候会说:“还行,还挺好。”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问:“李健,你写这些有什么用啊?”当时我也很迷惘:我天天写这些有什么用?

  我是一个容易敏感、也能很快把不好的情绪忘掉的人。我当时是因为热爱。你做的很多事情在当时看来也许没用,但它一定在慢慢培养你。我觉得音乐是弥漫的,很随机的,但它也很公正。比如说在我新唱片的一首歌里,有两段旋律是十几年前创作的。它就像有生命的精灵一样,潜伏在某个角落,在你需要的时候,它可能就会出现、成长,然后帮助你。

  真正好的作品应该是平实的、朴素的。今天我们有R&B,有Hip-Hop,但在我眼里只有那些简单的、真诚的、能够感动你的,才算得上是好的音乐。音乐特别像建筑,到最后就是“Less is more”。

  当大家都抱怨的时候,你只有去更努力、更认真地做音乐,才会赢得真正的尊敬,也会赢得你所谓的市场。

  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

  你是风光,风光不及你

  高一刚开始,我几乎是和全校女生一样被简旭迷住了眼。同样是新生菜乌,只有他鹤立鸡群,举手投足的潇洒劲儿,高年级的男生们都无法匹敌。英俊的容貌,还有不可忽视的优越家境,很难不让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只是没想到,一不小心的“倾心”,一直“倾”到了现在。

  高一快结束,我跟他才说上第一句话。

  那天他没戴胸牌,而我们的高中有个变态的规定:每天是要凭牌子出入的。

  正巧我是那天的值周生,简旭靠近大门两米开外我就注意到他了,一直和他保持两米跟踪距离的我,报警器立马在脑袋上嘀嘀嘀响起来。他是发现我在看他吗?我马上拿册子捂住了半张脸,眼睛却还舍不得从他身上移开。

  “嘿,美女。借下胸牌咯。”简旭居然叫我美女,还朝我笑。

  我一下就蒙了,迷魂汤一样掏出自己的胸牌,飞快地塞在简旭手上。简旭一向飞扬跋扈,拿着我的胸牌像往常一样用蔑视脸混过了保安的视线。

  早上第一节课,我的大脑就在不停回放之前的画面,猛地听见下课有人喊我名字,我一转头看见简旭倚在后门,感觉要美梦成真。他修长的手指夹着我的胸牌,眉目含笑:“颜清和?”

  我词穷,回应了一个傻了吧唧的笑。

  简旭把胸牌递给我,轻轻地说了声谢谢咯。这声轻快的语气词,简直激起了我的母爱光环。

  走廊上不少人投来了好奇的眼光,等我沾沾自喜地坐在座位上,看到正面朝上的胸牌,立刻又蔫了。照片里这张脸,简直不忍直视,拍照片那天头发没洗,脸睡肿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声称是婴儿肥。

  你太笨不懂我的示好

  转眼高一到了文理分科的时候,我借着去老师那里搬作业的机会,翻了上千份意愿表,找到了简旭的。

  这辈子颜清和这个倒霉蛋大概值遇到两件幸运的事,一得以喜欢简旭,二班主任是年级主任。前者因为他是他,后者让我有了窜改意愿,和简旭去一个班的可能。

  我重重地画掉自己的历史政治方向,照抄上简旭选的物理化学。没想到在那个高一结束的暑假,我和简旭的关系突飞猛进,当然也只进展到普通朋友这种。

  我的号码太靠后插个队可好

  高二我没有如愿以偿和简旭分到一个班,但是我确实是选了物理化学没错。

  我远远地坐在篮球场的看台,旁边摆着物理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离篮球场近的地方,站了一排女生。花枝招展的,裙子一个比一个短,像一群职业拉拉队选手。她们的声音飘在初秋的风里,听起来软绵绵的。

  “简旭好帅哦!”

  “简旭加油!”

  明明只是打篮球玩玩,可是她们的表现跟简旭要去参加NBA全明星赛一样。

  我用目光清点了下场边的人数,估算着自己排名靠前靠后,想想挺难过的。

  低头一沮丧间就没有注意到简旭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我的身边。他拿起我喝了一半的矿泉水,抬头猛灌了几口。

  其实我是盘算了一会儿间接接吻这回事儿的,但是我脸红心跳地忽略了,简旭也忽略了。

  “颜清和,晚上陪我去和施茵分手。”

  “哎?”我跟吞了苍蝇似的,一时反应不过来。

  “她出轨了。”简旭的表情有瞬间的低迷。

  “你也不是女朋友一大把?”我脱口而出,随后心虚地瞄了他两眼怕他生气。

  简旭颇新奇地看着我,“哦,颜清和你对我有看法?说来听听。”

  我豁出去,望着天,目光放空,“其实我觉得你啊,就像是在买菜,一堆萝卜青菜等着你挑,有生命的话说不定还会迫不及待跃上你的手。可是你买一堆回去,只是为了搭配一样主菜。”

  简旭沉思片刻,“萝卜青菜也可以成为主菜啊。”

  我冲他笑。在他和施茵的紧要关头做了件很乘人之危的事。

  我凑过去,在他的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他装作不知那便无人知

  “颜清和你胆子不小啊,以后可别这么干了,会嫁不出去的。”他的眼神躲闪,笑起来并没有先牵动左边嘴角,我立马就明白了。于是我赌气地起身拍拍土,“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

  那天赌气走开之后我刻意躲着简旭,但是这其实没什么必要的,我不躲他他也不会来找我。

  课余时间竖着耳朵从别人那里听来八卦,没我陪着,他还是和施茵分了手,施茵哭了好几天,一向文静的她扬言饶不了那个背后捣乱的小三。

  他用背影告诉我不必追

  和简旭混熟以后,他经常带着我和他的朋友玩。

  我是简旭乐颠颠的跟屁虫一只、可能太执着,别人都以为我们出双入对了。

  施茵跟我的班主任告了状。

  站在办公室里,我望着自己的脚尖,紧张地绞着手指。

  “颜清和,施茵说你和5班的简旭谈恋爱是真的吗?”

  我在心里掂量了很久,想承认但是估计自己没资格承认吧,于是我没有说话。

  班主任见此更加语重心长,“老师一直觉得你是个好孩子,就算是鬼迷心窍吧,该停止的就该适可而止了。马上要升高三了,这个关头可不能分心啊。”

  暗恋是一种礼貌

  周延要出国的消息,来得有点突然。

  那是兵荒马乱的高三,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整天顶着黑眼圈,埋头于题海战术。有天课间,我正被一道数学题弄得心烦意乱,却突然听到同桌说,周延下个礼拜要去美国。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像说明天要月考一样平常,我却趴在桌上,难以抑制地哭了起来。同桌以为我压力过大,实际上,是因为周延。

  周延并非多耀眼的男生,只不过他在我的眼里,一切都刚刚好。从眉毛到鼻眼,从发型到身高,全都好看得恰到好处,也可爱得恰到好处。少一分乏味,多一分腻味。

  不过很可惜,我和周延来自不同的世界。

  谁说年少的喜欢可以单纯到不理会世俗?周延家底殷实,父母都是高知,他从小看到的世界就比我的广阔。这些,让我在他面前捉襟见肘,只能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即便同班两年,我和周延几乎没有过任何交流。

  那时,只要能远远看着周延,再枯燥的学习生活,也是活泼泼,亮堂堂的模样。而现在,他前往地球的另一端,我很难控制住心底的悲伤。

  闺蜜安慰我说,没关系,你可以像《初恋这件小事》里的小水那样,在接下来的日子奋发图强,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然后在最好的时光和周延重逢。

  闺蜜却忘了,生活不是电影。很多的久别重逢,都只不过是物是人非。所以,即便闺蜜将未来说成了一朵花,我还是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缓不过神来。

  周延去了美国后,有一天,我看到他在班上的qq群里说,好怀念小城桂花糕的味道。有同学打趣他说:活该,谁让你非要漂洋过海?周延也不恼,在群里留了个地址,附上一句话和一个可爱的表情:改天谁有空,给我寄块桂花糕呗。

  我毫不犹豫地拿起纸笔,在草稿纸上,记下了那个地址。当时的我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要让周延吃上桂花糕,缓解他的乡愁。

  关于怎样才能将东西寄到地球另一端,我一无所知。为了不被家里人怀疑,我只好去找旁人打听。弄明白费用及流程后,我有些沮丧。因为要想给周延寄桂花糕,我至少得攒够四百块。

  四百块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是个巨大的数字。除了父母给的零花钱,我还偷偷帮校外那家文具店拉生意,总算凑够了所有的费用。去邮局那天,犹豫了很久很久,我还是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姓名。

  一个礼拜之后,终于看到周延在群里说:哈哈,没想到,真有人给我寄桂花糕呢,只是是谁?我们班好像没这个人吧?

  这话刚说完,马上有人起哄说,肯定是暗恋你的呗。一群人七嘴八舌议论开来。后来,我看到周延说:虽然不知道你是谁,还是非常谢谢你。

  我隐身在群里,心里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我终于满足了周延的愿望。失落的是,即便是那样的时刻,我也没勇气承认,寄桂花糕的那个人是我。

  很多年后,我和周延终于在聚会上重逢。即便我很努力,也还是没有优秀到足够和他相匹配。有些东西,与生俱来,并不是努力就能改变其中的格局。就像有些距离,永远难以逾越。所以,我和周延之间永远隔着时差,他的白天是我的黑夜。

  自始至终,周延都不知道,我就是那个花三百块钱,给他寄一百块钱桂花糕的,傻傻暗恋他的女孩。我在他的记忆里,只不过是旧时光里一个平凡的女同学,仅此而已。

  有人在歌词里写:暗恋是一种礼貌,暗地里盖一座城堡。当你喜欢的那个人,你永远不可能靠近的时候,不如就将那份小小的喜欢,打包封存,藏在旧时光里。对于你喜欢的那个人来说,这是一种礼貌。不打扰,是我们最初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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